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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 112 年海商法與海洋法考古題

民國 112 年(2023)司法官「海商法與海洋法」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4 題申論題

A 公司與B 海運公司(下稱B 公司)訂立運送契約,委託B 公司將高壓 變壓器一臺由臺灣基隆港運送至日本松山港;雙方約定貨物由A 公司自 行負責包裝與防水處理、固定於貨櫃側面和頂部為開放式之平板櫃。嗣 後A 公司將該平板櫃交付B 公司運送,並同意B 公司就系爭貨物採取 甲板運送。B 公司於民國(下同)100年10月5日簽發載貨證券,惟未為 包裝外觀有易見瑕疵之保留。系爭貨物運抵日本松山港後,受貨人C 公 司於同年10月15日向B 公司提示載貨證券,完成貨物提領並卸櫃拆除包 裝後,發現貨物遭海水浸濕而生鏽受損,遲至同年11月2日始將前述損害 情況以書面通知B 公司,委請公證公司檢查貨物作成公證報告書,並據 此向B 公司請求損害賠償,B 公司主張貨物之濕損係肇因於A 公司貨物 包裝無法達到完全防水所致。假設本件以我國海商法為準據法,請回答 下列問題: 針對貨物受領之效力,B 公司及C 公司分別得為如何主張?(20分) C 公司另主張B 公司所簽發之載貨證券,對於貨物包裝未為任何保留,B 公司自應依載貨證券之記載負責。對此,B 公司得為如何主張?(10分)
依甲、乙雙方買賣契約,賣方甲須負責運送貨物至買方乙所指定之倉庫, 由乙受領。甲欲履行其交付義務,遂委由丙負責全程「戶對戶」之件貨 運送。本運送涉及裝貨港前的陸運階段、海運階段及卸貨港後的陸運階 段。系爭貨櫃裝上船後,由丙簽發「戶對戶」全程載貨證券予甲。該貨 櫃運送至乙倉庫拆櫃,發現貨物因運送人貨物管理有過失致生毀損。試 問: 若貨損發生時間不明,丙應依何種運送階段之法律負責?(15分) 貨物受領權利人乙對丙請求貨損賠償時,丙得否以載貨證券記載「運 送人對於運送全程中,其履行輔助人之故意過失所生貨物之毀損滅 失,皆不予負責。」為抗辯?(15分) 30970
一艘V 國籍之600噸級漁船,在距離太平島40浬海域內捕撈白帶魚,遭 欲自太平島返航臺灣的我國海巡艦發現,並緊追該船至距離V 國領海2 浬處加以捕獲後拖帶回高雄港,依違反我國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法 裁罰。試問作為該V 國籍漁船船東之訴訟代理人,應如何由專屬經濟海 域之取得與劃設、島嶼制度、沿海國在專屬經濟海域內之權利、他國捕 魚之權利,與緊追權之合法行使等面向,為免責之主張?(30分)
同屬南海主權權利之聲索國,我國對其他聲索國在南海海域岩礁進行大 規模填海造陸,以及於低潮高地興築人工島嶼致破壞海洋生態之行為, 若欲主張其違反海洋環境保護義務而應負擔國家責任,依據聯合國海洋 法公約及其他國際法法源,是否有理由?試由沿海國保護海洋環境之個 別義務面向申論之。(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