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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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函(行政函釋)
- 勞動部就領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失能年金之被保險人,於給付期間繼 續工作並參加勞工保險,後因普通傷病致失能評估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 年金給付如何發給之說明
勞動部就領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失能年金之被保險人,於給付期間繼 續工作並參加勞工保險,後因普通傷病致失能評估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 年金給付如何發給之說明
- 財政部81年3月7日台財融字第8100088818號函等49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81年3月7日台財融字第8100088818號函等49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八一)台財證(二)第六七七三0號函、八十三年二月八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0二六二號公告、八十三年七月十八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一三四一號函、八十三年八月三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一四三九號函、八十三年八月十三日(八三)台財證(四)第二九六九三號函、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八三)台財證(三)第四二四六二號函、八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八三)台財證(二)第四一七五一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八一)台財證(二)第六七七三0號函、八十三年二月八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0二六二號公告、八十三年七月十八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一三四一號函、八十三年八月三日(八三)台財證(二)第0一四三九號函、八十三年八月十三日(八三)台財證(四)第二九六九三號函、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八三)台財證(三)第四二四六二號函、八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八三)台財證(二)第四一七五一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徵收(含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公告之註記日期,及徵收登記之原因發生日期應為徵收公告日(即公告發文日)
徵收(含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公告之註記日期,及徵收登記之原因發生日期應為徵收公告日(即公告發文日)
- 所報「資恐防制法之保險實務問答集」修正草案一案,洽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所報「資恐防制法之保險實務問答集」修正草案一案,洽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63 條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其規範 目的為讓有害作業之勞工,了解其自身健康狀況,並即早發現職業相關疾 病徵兆,強化其自身權益保障,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範目的不同,其檢 查結果尚無參採判讀健康管理分級必要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63 條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其規範 目的為讓有害作業之勞工,了解其自身健康狀況,並即早發現職業相關疾 病徵兆,強化其自身權益保障,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範目的不同,其檢 查結果尚無參採判讀健康管理分級必要
- 勞動部就被保險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03 條第 1 項規定 ,申請災保法傷病給付者,不論其住院期間係於災保法施行前或施行後, 如何依相關規定申請(住院)照護補助之說明
勞動部就被保險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03 條第 1 項規定 ,申請災保法傷病給付者,不論其住院期間係於災保法施行前或施行後, 如何依相關規定申請(住院)照護補助之說明
- 勞動部就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前與施行 後,發生職業災害失能之保險事故如何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0 條第 2 款失能照護補助,及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器具照護失能及死亡 補助辦法等規定之說明
勞動部就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前與施行 後,發生職業災害失能之保險事故如何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0 條第 2 款失能照護補助,及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器具照護失能及死亡 補助辦法等規定之說明
- 勞動部就未成年受益人無法定代理人為其提出申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 護法第 81 條第 1 項規定死亡補助,及該補助得否比照職業災害保險死 亡給付規定辦理計息存儲等,涉及民法、行政程序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及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適用之說明
勞動部就未成年受益人無法定代理人為其提出申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 護法第 81 條第 1 項規定死亡補助,及該補助得否比照職業災害保險死 亡給付規定辦理計息存儲等,涉及民法、行政程序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及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適用之說明
- 財政部81年6月3日台財融字第810132434號函等16則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81年6月3日台財融字第810132434號函等16則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財政部八十六年六月十一日(八六)台財證(法)第四五一九四號函、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五九二號函、八十三年二月八日(八三)台財證(法)第一OO二二號函、八十三年三月八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四三七號函、八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三六三號函、八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八六)台財證(五)第OO八二四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八十六年六月十一日(八六)台財證(法)第四五一九四號函、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五九二號函、八十三年二月八日(八三)台財證(法)第一OO二二號函、八十三年三月八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四三七號函、八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八三)台財證(法)第OO三六三號函、八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八六)台財證(五)第OO八二四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財政部81年9月19日台財融字第810128054號函、82年3月4日台財融字第810595876號函、84年8月11日台財融字第84717974號函、87年1月17日台財融字第87701385號函及87年4月7日台財融字第87716154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81年9月19日台財融字第810128054號函、82年3月4日台財融字第810595876號函、84年8月11日台財融字第84717974號函、87年1月17日台財融字第87701385號函及87年4月7日台財融字第87716154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財政部81年1月24日台財融字第811736805號函等10則函釋,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81年1月24日台財融字第811736805號函等10則函釋,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具薪資替代性質,被保險人由投保單位辦理退保並申請 老年給付,於退保翌日再由同一投保單位申報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 難謂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3 項離職退保要件,應不得請領老年 給付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具薪資替代性質,被保險人由投保單位辦理退保並申請 老年給付,於退保翌日再由同一投保單位申報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 難謂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3 項離職退保要件,應不得請領老年 給付
- 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計畫變更應注意事項
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計畫變更應注意事項
- 事業單位計算特別休假工資或職業災害原領工資補償時,如遇有勞雇雙方 合意實施「減班休息」期間者,因「減班休息」非可歸責於勞工且該期間 非屬常態性工作情形,應往前以「減班休息」前最近 1 個完整月份已領 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數額計給
事業單位計算特別休假工資或職業災害原領工資補償時,如遇有勞雇雙方 合意實施「減班休息」期間者,因「減班休息」非可歸責於勞工且該期間 非屬常態性工作情形,應往前以「減班休息」前最近 1 個完整月份已領 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數額計給
- 所報「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修正條文(Q5.35) ,同意備查,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確實遵照辦理,並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請查照。
所報「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修正條文(Q5.35) ,同意備查,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確實遵照辦理,並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請查照。
- 「居家照顧服務員」服務時間與內容,由社福機構與長照失能者協議並簽 訂服務契約,其工作性質與於社福機構內定點提供服務輔導員、監護工, 尚屬有別,非屬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之工作者
「居家照顧服務員」服務時間與內容,由社福機構與長照失能者協議並簽 訂服務契約,其工作性質與於社福機構內定點提供服務輔導員、監護工, 尚屬有別,非屬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之工作者
- 事業單位所屬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兼任企業工會、產業工會或其 工會聯合組織之理、監事者,工會或工會聯合組織,得以負擔全部保險費 ,為其辦理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並應與其於事業單位以受 僱員工身分參加月投保薪資相同
事業單位所屬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兼任企業工會、產業工會或其 工會聯合組織之理、監事者,工會或工會聯合組織,得以負擔全部保險費 ,為其辦理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並應與其於事業單位以受 僱員工身分參加月投保薪資相同
- 財政部八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八一)台財證(四)第七三九四一號函、八十四年九月十三日(八四)台財證(四)第四七六五九號公告、八十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八四)台財證(四)第二二七七五號公告、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八五)台財證(四)第六三九七○號公告、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一年七月八日台財證(四)第五七一二八號函、八十四年八月四日(八四)台財證(四)第四二七九○號函、八十四年九月十三日(八四)台財證(四)第四七六五九之一號函、八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八五)台財證(四)第一七五四三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八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八一)台財證(四)第七三九四一號函、八十四年九月十三日(八四)台財證(四)第四七六五九號公告、八十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八四)台財證(四)第二二七七五號公告、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八五)台財證(四)第六三九七○號公告、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一年七月八日台財證(四)第五七一二八號函、八十四年八月四日(八四)台財證(四)第四二七九○號函、八十四年九月十三日(八四)台財證(四)第四七六五九之一號函、八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八五)台財證(四)第一七五四三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臺灣半導體 30 指數期貨契約」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航運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臺灣半導體 30 指數期貨契約」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航運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同時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者,遭遇職業災害保 險事故,於其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未能領取薪資或喪失收入期 間,得同時減免其個人應負擔之職災保險及勞保保險費;反之,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若發生普通保險事故,於其請領傷病給付未能領取薪資或喪失收 入期間,亦得同時減免其個人應負擔之勞保及職災保險保險費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同時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者,遭遇職業災害保 險事故,於其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未能領取薪資或喪失收入期 間,得同時減免其個人應負擔之職災保險及勞保保險費;反之,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若發生普通保險事故,於其請領傷病給付未能領取薪資或喪失收 入期間,亦得同時減免其個人應負擔之勞保及職災保險保險費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7 年 10 月 8 日(87)台財證(七)第 83093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7 年 10 月 8 日(87)台財證(七)第 83093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財政部 82 年 6 月 23 日台財保字第 821724937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財政部 82 年 6 月 23 日台財保字第 821724937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有關受僱於公司、行號之職業汽車駕駛人,或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 加職業工會之職業汽車駕駛人,與靠行之職業汽車駕駛人及其所僱用員工 ,得如何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說明
有關受僱於公司、行號之職業汽車駕駛人,或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 加職業工會之職業汽車駕駛人,與靠行之職業汽車駕駛人及其所僱用員工 ,得如何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說明
- 勞動部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未趨緩,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就聘 僱許可屆滿之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定工作移工,其累計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將屆滿本法第 52 條規 定年限,且剩餘期間不足 4 個月者之處理方式說明
勞動部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未趨緩,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就聘 僱許可屆滿之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定工作移工,其累計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將屆滿本法第 52 條規 定年限,且剩餘期間不足 4 個月者之處理方式說明
-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 5 點,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年 5 月 30 日以金管保綜字第 1110492076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 5 點,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年 5 月 30 日以金管保綜字第 1110492076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所報「一人持有多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其中一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其餘帳戶之通報及控管作業程序」修正草案及對照表一案,同意備查,請查照並轉知會員機構。
所報「一人持有多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其中一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其餘帳戶之通報及控管作業程序」修正草案及對照表一案,同意備查,請查照並轉知會員機構。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勞工配合相關防疫規範請假,未能即時提 供證明文件予雇主佐證時,得於所請假期結束後 30 日內補提;因衛生主 管機關處理舊案需時,如之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等文件者,得於本函下 達後 30 日內提供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勞工配合相關防疫規範請假,未能即時提 供證明文件予雇主佐證時,得於所請假期結束後 30 日內補提;因衛生主 管機關處理舊案需時,如之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等文件者,得於本函下 達後 30 日內提供
- 為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現行勞動基準法相關函釋與 該法規定未合部分,自 111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為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現行勞動基準法相關函釋與 該法規定未合部分,自 111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