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規則
- 放寬融資融券限額及上櫃有價證券之最高融資比率。
放寬融資融券限額及上櫃有價證券之最高融資比率。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員工資通安全作業規定
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健全資通安全環境,強化本署人員 資通安全程度及認知,防止人為疏失、蓄意破壞或機密資料外洩等情事發 生,確保本署電腦設備、資料、系統及網路安全,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主要為規範本署公務作業相關資通安全
- 修正期貨商設置法令遵循單位相關規定。
修正期貨商設置法令遵循單位相關規定。
- 檢送本會 103 年 8 月 6 日「研商保險公司辦理財務核保、生調標準會議」會議紀錄一份,請依會議決議及說明事業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檢送本會 103 年 8 月 6 日「研商保險公司辦理財務核保、生調標準會議」會議紀錄一份,請依會議決議及說明事業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四月七日金管證四字第○九四○一○九八一二號函,自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四月七日金管證四字第○九四○一○九八一二號函,自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 為處理兩岸保險往來,有關國內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公證人公司及國內保險周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事宜,請 查照並轉知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
為處理兩岸保險往來,有關國內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公證人公司及國內保險周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事宜,請 查照並轉知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
- 警察機關協勤民力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
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統一律定警察機關辦理所屬協勤民力申請志 願服務榮譽卡案件作業,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之適用對象,為依民防法第四條第二項及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 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編組之下列編組成員:
- 核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應訂定控制作業處理程序之保全作業相關規定,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核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應訂定控制作業處理程序之保全作業相關規定,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 修正證券商轉投資國內創業投資事業相關規範。
修正證券商轉投資國內創業投資事業相關規範。
- 修正證券商轉投資大陸地區創業投資事業相關規範。
修正證券商轉投資大陸地區創業投資事業相關規範。
- 修正證券商轉投資外國創業投資事業相關規範。
修正證券商轉投資外國創業投資事業相關規範。
- 為發揮機構投資人對市場的影響力,建請參酌說明,共同促進我國企業提升公司治理與善盡社會責任,請 查照。
為發揮機構投資人對市場的影響力,建請參酌說明,共同促進我國企業提升公司治理與善盡社會責任,請 查照。
- 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 19 條規定,訂定採核准方式送審之人身保險商品,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完竣或經主管機關要求限期補正尚未完成補正,其件數合計達二件者,主管機關不予審查其新送商品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 19 條規定,訂定採核准方式送審之人身保險商品,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完竣或經主管機關要求限期補正尚未完成補正,其件數合計達二件者,主管機關不予審查其新送商品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有關「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 19 條人身保險業採核准方式送審保險商品之送審數量限額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0月 2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302549441 號令發布。茲檢送解釋令電子檔 1 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另請 貴公會自即日起依上令定期辦理「壽險業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措施及具體成果」報送事宜。
有關「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 19 條人身保險業採核准方式送審保險商品之送審數量限額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0月 2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302549441 號令發布。茲檢送解釋令電子檔 1 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另請 貴公會自即日起依上令定期辦理「壽險業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措施及具體成果」報送事宜。
- 發布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之令。
發布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之令。
- 發布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部稽核人員名冊、年度稽核計畫(或實際執行情形)申報表、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缺失改善情形申報表、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及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等相關格式令。
發布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部稽核人員名冊、年度稽核計畫(或實際執行情形)申報表、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缺失改善情形申報表、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及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等相關格式令。
- 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及其職務代理人適任條件與訓練時數等規定之令。
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及其職務代理人適任條件與訓練時數等規定之令。
- 發布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內部稽核人員及其職務代理人適任條件與訓練時數等規定之令。
發布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內部稽核人員及其職務代理人適任條件與訓練時數等規定之令。
- 核釋「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核釋「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為強化保險業防制洗錢工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為強化保險業防制洗錢工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 重申保險業於 101 年 11 月 19 日前取得以開發後銷售為目的之投資用不動產,於開發完成後,其尚未出售之餘屋部分,仍應依本會 103 年 2月 19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302501261 號令所定出租率、年化益等相關規範辦理;未符合前開令示所定即時利用標準者,應自取得不動產之日起屆滿二年期限前二個月內,或本會核准展延到期前二個月內,向本會專案報核展延即時利用期限。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重申保險業於 101 年 11 月 19 日前取得以開發後銷售為目的之投資用不動產,於開發完成後,其尚未出售之餘屋部分,仍應依本會 103 年 2月 19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302501261 號令所定出租率、年化益等相關規範辦理;未符合前開令示所定即時利用標準者,應自取得不動產之日起屆滿二年期限前二個月內,或本會核准展延到期前二個月內,向本會專案報核展延即時利用期限。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關於保險業依保險法第 146 條之 4 第 2 項第 3 款申請不計入國外投資限額之適用範圍等相關疑義乙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關於保險業依保險法第 146 條之 4 第 2 項第 3 款申請不計入國外投資限額之適用範圍等相關疑義乙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 本會 93 年 7 月 28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31000499 號函、93 年 8月 13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31000512 號函、93 年 11 月 1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38011800 號函、本會銀行局 94 年 5 月 16 日銀局(一)字第 0941000352 號函、95 年 9 月 25 日銀局(一)字第 09510004090 號函及 95 年 12 月 7 日銀局(一)字第 0951000536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機構。
本會 93 年 7 月 28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31000499 號函、93 年 8月 13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31000512 號函、93 年 11 月 1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38011800 號函、本會銀行局 94 年 5 月 16 日銀局(一)字第 0941000352 號函、95 年 9 月 25 日銀局(一)字第 09510004090 號函及 95 年 12 月 7 日銀局(一)字第 0951000536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機構。
- 核釋「信用合作社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有關信用合作社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相關規定,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核釋「信用合作社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有關信用合作社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相關規定,自104年1月1日生效
- 為配合開放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建置,修正證券商擔任其造市商之造市及避險等交易行為,得不受證券商管理規則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二項之限制。
為配合開放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建置,修正證券商擔任其造市商之造市及避險等交易行為,得不受證券商管理規則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二項之限制。
-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核准證券承銷商得辦理財務規劃及諮詢顧問業務及其範圍與應遵循事項。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核准證券承銷商得辦理財務規劃及諮詢顧問業務及其範圍與應遵循事項。
- 配合本會 103 年 8 月 8 日修正發布「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檢送外國銀行及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適用上開辦法之說明對照表,及本次修正對照表適用方式之調整說明各一份,請 查照辦理。
配合本會 103 年 8 月 8 日修正發布「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檢送外國銀行及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適用上開辦法之說明對照表,及本次修正對照表適用方式之調整說明各一份,請 查照辦理。
- 銀行計算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時,海外分行承作之海外房貸案件得適用 35 %風險權數,請查照。
銀行計算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時,海外分行承作之海外房貸案件得適用 35 %風險權數,請查照。
- 所報修正「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乙案,准予備查,並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所報修正「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乙案,准予備查,並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 修正訂定公開發行公司年度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與財務報告目錄。
修正訂定公開發行公司年度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與財務報告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