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函釋
- 有關貴局函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5條第2項規定增設昇降機,得否免申請建築執照,以備查方式辦理乙案,請 查照。
- 有關「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資源回收站」之定義一案
- 電子郵件1010508
有關立法委員李貴敏國會辦公室101年5月3日貴E字第1010000006號函轉 您的來信所提著作權法第12條修法意見,回復如下: 一、 著作權本質是私權的法律關係,通常著作財產權的歸屬由當事人雙方協議定之,如雙方未約定,才適用著作權法的規定…
- 智著字第10100037180號
主旨:貴部函詢為舉辦「政府資訊公開法講習會」,規劃於會場播放影片是否符合著作權法第55條之疑義一案,復如說明二,復請查照。說明:一、復 貴部101年5月2日法律決字第10103103550號書函。二、著作權法第55條所定之合理使用情形,是針…
- 關於都市計畫已劃定為行水區、堤防用地者是否屬永久性空地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 有關貴局函為建築物外牆設置不銹鋼外框及內鑲LED彩色燈飾之字型,是否屬建築法第7條所規範之招牌廣告乙案,復請 查照。
- 有關貴府函為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執行疑義乙案
- 有關貴府函為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執行疑義乙案
- 有關○○○大廈管理委員會函詢信託關係委託人得否任都市更新團體之發起人、理事或監事乙案
- 電子郵件1010507
一、按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係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且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因此,您的影片作品、碩士論文如具有原創性,即為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視聽著作」、「語文著作」,且由於您係獨立完成著作,並非受雇於他人或在他人之…
- 電子郵件1010507b
一、關於您所詢問題,答覆如下:來函中所稱之汽車原廠照片通常會在取景、光線、角度上做一定的安排,具有原創性,為受著作權法保護之「攝影著作」而依著作權法(下稱本法)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所以任何人如果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
- 電子郵件1010504
有關 您的來信,謹回復如下: 一、 首先,來信所提及大陸對於侵害著作權之刑事處罰訂有起訴門檻1節,事實上對侵權行為是否訂有起訴門檻,係依據各國國情不同而定,並無一絕對標準,大陸之起訴門檻將使低於法定門檻(侵權之數量或金額)但已具有商業規模之…
- 電子郵件1010504b
有關 您所詢問的問題,本組答復如下:一、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如非屬著作權法第9條所規定不受保護之標的(例如:標語、通用之符號、名詞等),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二、著作權法所稱之「美術著作」及…
- 關於貴局函為建築物領得使用執照後,未經主管建築機關許可即增設分戶(界)牆增加戶數,嗣後補辦變更使用執照應如何處理乙事,復請查照。
- 交通部 101.05.03. 交航字第1010016145號函
未具船型浮具管理疑義
-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辦理「雲67線拓寬工程(第五期1K+300~2K+977)」乙案,設計監造單位之技師另謀他就致影響後續契約執行疑義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辦理「雲67線拓寬工程(第五期1K+300~2K+977)」乙案,設計監造單位之技師另謀他就致影響後續契約執行疑義
- 電子郵件1010502
有關 您的來信,謹回復如下: 一、 大型電腦封閉式主機之作業系統軟體,應為著作權法上所稱之電腦程式著作,而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貴公司租賃該作業系統軟體並支付授權費用,僅係取得該作業系統軟體之使用授權,亦即著作財產權人(如原廠)授權 貴公司得…
- 三6原有2處房地先贈與1處之房屋與成年子女後再出售另1處房地不適用一生一屋自住用地稅率
三6原有2處房地先贈與1處之房屋與成年子女後再出售另1處房地不適用一生一屋自住用地稅率
- 有關函詢住宅法通過後相關住宅補貼或補助之疑義乙案
- 電子郵件1010501
有關 您詢問翻譯書著作權問題,本局答復如下:一、 依著作權法第6條第1項的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例如翻譯)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同條第2項規定「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因此,如果任何人欲利用他人翻譯後的作…
- 智著字第10100032730號
主旨:有關日前報載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里民活動場所使用電腦伴唱機可能涉及著作權爭議一事,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按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日前電詢本局有關各里民活動場所提供電腦伴唱機(包括點唱機、卡拉OK伴唱設備等),舉辦歌唱班或供里民自由歡唱可能…
- 交通部 101.04.27. 交路字第1010403797號函
- 交通部 101.04.26. 交路字第1010014845號書函
- 交通部 101.04.26. 交航字第10100024153號公告
修正「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 路燈增設工程或汰換工程,應否交由電器承裝業辦理
路燈增設工程或汰換工程,應否交由電器承裝業辦理
- 電子郵件1010426
有關 您所詢問的問題,本局答復如下:一、著作權法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著作,其各人的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實際參與創作者皆為著作人且對該著作共同享有著作財產權。因此,您來函所提及的企劃書若符合上述規定,則所有參與創作的同學們…
- 智著字第10100034340號
主旨:有關 貴公司函詢本局100年12月1日智著字第10016004022號函相關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會101年4月20日中廣管(101)字第121469號函。二、本局旨揭行政處分附件一之「全國性」調頻網及調幅網,所謂…
-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07條第1款規定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 有關函詢 貴縣「A7合宜住宅拆遷戶」如已領有房屋補助費,是否仍可申請住宅補貼之租金補貼或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之租金補貼乙案
- 按本署所屬分署(下稱分署)為達迅速執行之目的,對於義務人財產為強 制執行,應依財產之外觀,認定是否屬於義務人之責任財產,
按本署所屬分署(下稱分署)為達迅速執行之目的,對於義務人財產為強 制執行,應依財產之外觀,認定是否屬於義務人之責任財產,無庸調查該 財產實體上是否為義務人所有;如不動產未於地政機關登記者,分署得依 納稅義務人、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公文書,為認定之依據(張登科著, 強制執行法,90 年 3 月修訂版,第 99 頁至第 100 頁參照)。又「 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第三 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 ,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 債務人為被告。」「執行法院如發見債權人查報之財產確非債務人所有者 ,應命債權人另行查報,於強制執行開始後始發見者,應由執行法院撤銷 其執行處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 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時,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 15 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分別為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強制執 行法第 15 條、第 17 條及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所明定。而公法 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所謂於強制執行開始後,始發見移送機關 查報之財產確非義務人所有者,應由分署撤銷其執行處分,係指移送機關 查報之財產確非義務人所有者而言,若該財產是否義務人所有尚待審認方 能確定,分署無逕行審認之權限,尤非聲明異議所能救濟(最高法院 49 年台抗字第 72 號判例意旨參照)。查本件行政執行分署所拍賣之建物為 未登記建物(下稱系爭建物),行政執行分署執行人員於 99 年 3 月 26 日到現場查封時,經查係規劃作為停車使用。第三人戊○○等人曾以 渠等已向義務人公司購買停車位使用,認系爭建物非義務人所有而向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經該院駁回渠等之請求,渠等不服提 起上訴,案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略以:系爭建物由義務人公司為原始 起造人,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均具獨立性,且亦單獨設立稅籍,應屬義務人 公司所有,移送機關聲請查封拍賣,應屬有據等為由,以 100 年度上易 字第 254 號判決駁回戊○○等人之上訴確定。系爭建物等經查封、鑑價 等程序後,行政執行分署爰公告定期拍賣系爭建物等,並無不合。異議人 如認系爭建物中之部分車位為其所有,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 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規定、強制執行法第 15 條等規定,依法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審認,尚非依行政執 行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聲明異議所能救濟,異議人以聲明異議資為排 除強制執行之方法,尚有未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