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90號行政判決
⒋本件被告置民法第471條規定暨首開司法判例、判決要旨不顧;並忽略本件實係被告機關拖延遺產稅之核課,原告因恐影響東海大學科技大樓之興建,致全體繼承人不
⒋本件被告置民法第471條規定暨首開司法判例、判決要旨不顧;並忽略本件實係被告機關拖延遺產稅之核課,原告因恐影響東海大學科技大樓之興建,致全體繼承人不
(八)為保護從屬公司之債權人,法院可以揭穿公司之面紗,否定公司與股東分別為獨立主體之原則,進而使公司的個人股東或法人股東,直接對公司債務負責,此即美國公司法判例
殊不論以司法判例方式不當擴張處罰法條之文字,不僅嚴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且僭越立法權,而有侵害權力分立原則的憲法危機,然而不論修正前之肅清煙毒條例(第七條第一、二、三項
殊不論以司法判例方式不當擴張處罰法條之文字,不僅嚴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且僭越立法權,而有侵害權力分立原則的憲法危機,然而不論修正前之肅清煙毒條例(第7條第1、2
故衡諸上開司法判例、解釋及學術見解可知,系爭租賃關係因租賃物之全部滅失而當然歸於消滅。而所謂當然消滅,係指無待當事人終止契約即歸消滅而言,此亦學說見解可佐。
民法債編施行法並未規定有溯及之效力,依法律不溯既往之原則,於修正施行前成立生效之合會,自無民法第709條之1至709條之9等規定之適用,而仍應以一般民間合會之習慣及司法判例
條相關定義之限制,依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1118號判例意旨,自不得反捨契約文字而更為曲解,否則與保險對價衡平對等原則不符,故原判決解釋契約、認定事實之推理過程,顯有違背司法判例
事關申辯人一生前途及一家七口老少生活之本案處分,豈能不較前揭司法判例意旨更為慎重?又安能悖離前揭判例原則之適用?
約及採購法第七十一條限期辦理驗收之情事,非原告當時所得預料,因此,原告依民法第二百二十七之二條、四百九十一條及鈞院九十四年度建字第八0號判決、臺東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八五號判決等相關民事司法判例
依此可知,我國證交法第157條之1之增訂,探本溯源,係參照美國司法實務之證券詐欺判決,且在增訂當時所參考之美國司法判例,乃包括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80
依此可知,我國證交法第157條之1之增訂,探本溯源,係參照美國司法實務之證券詐欺判決,且在增訂當時所參考之美國司法判例,乃包括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80
是就上揭①所謂「一切債權及抵押權」是否包含該條項修正施行前已存在之債權及抵押權部分之疑義,雖迄無有權解釋或司法判例可資遵循,然適用上仍應遵守「法律不溯既往
民法債編施行法並未規定有溯及之效力,依法律不溯既往之原則,於修正施行前成立生效之合會,並無民法第709條之1至709條之9等規定之適用,而仍應以一般民間合會之習慣及司法判例
義人之間主觀上具備讓與合意,即可在款項提領之前,將該存款擬制為帳戶名義人所有,顯違背民法第761條關於動產物權行為須有當事人主觀讓與合意之生效要件,自屬違法且不應適用之司法判例
再按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或受贈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第1項規定甚明,故稽徵機關或司法判例以不當之見解,擴大解釋將繼承人列為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自始非法
民法債編施行法並未規定有溯及之效力,依法律不溯既往之原則,於修正施行前成立生效之合會,自無民法第709條之1至709條之9等規定之適用,而仍應以一般民間合會之習慣及司法判例
至於土地法第34條之優先承買權,通說及司法判例均認為只有債權效力,享有優先購買權之他共有人不得主張第三人已訂立之買賣契約無效,有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853號判例、
等語,僅屬行政函釋,並非司法判例,尚無拘束本院就事實判斷之效力,附此敘明。
又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或行政程序法施行前依法理、司法判例所為撤銷原處分之行政行為,性質上亦屬行政處分
所謂贍養費,依照司法實務之見解,係指夫妻原互負有扶養責任之延續,夫妻一方陷於生活困難,而為給付,最近並有司法判例指稱基於男女平等之觀,贍養費係協助失婚者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