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13年度上易字第138號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113年度上易字第138號上訴人吳月嬌訴訟代理人夏金郎律師被上訴人吳森芳訴訟代理人郁旭華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113年度上易字第138號上訴人吳月嬌訴訟代理人夏金郎律師被上訴人吳森芳訴訟代理人郁旭華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補字第1067號原告劉金和被告蕭立莉上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執救字第15號聲請人即債權人李維仁律師即施板治之遺產管理人相對人即債務人宋兆武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強制執行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雄簡字第1305號上訴人即被告趙紳旭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吳淑芬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3年11月21
袁京凌訴訟代理人張國堯蘇若龍律師被告喻志萍袁長俊上列原告與被告喻志萍、袁長俊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補字第2084號原告藍珮芳訴訟代理人林泓毅律師被告金智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補字第1086號原告黃右銘被告蘇惠琴上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113年度彰簡字第775號原告陳品如上列原告與被告羅靜芳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台抗字第963號抗告人王秀儀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梁至正間請求遷讓房屋聲請訴訟救助事件
113年度壢簡字第1463號原告劉洪梅訴訟代理人閻興漢被告詠富築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廷泓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補字第2101號原告林献章訴訟代理人朱政勳律師被告蔡智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補字第2223號原告陳美娟被告莊書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繳納足額裁判費。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757號原告林育存被告郭祐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2月4日言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判決113年度重簡字第2156號原告郭秀珠被告李麗如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於民國113年11月29日言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判決113年度彰簡字第768號原告昊霖租賃物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謝昊澐被告王俊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查原告主張被告於租約終止後未遷讓房屋而應依約給付原告使用費部分,起訴時聲明請求被告自民國113年3月9日起至騰空返還租賃房屋止,按月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8,460
又被告林完生、林泰成,連同被告胡鳳嬌律師代理誣告與繼續詐欺取財,提起遷讓房屋訴訟,由被告羅紫庭法官以本院113年度嘉簡字第261號民事判決背書,不法協助被告林完生可繼續收取以日計息房屋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620號原告郭洋銘被告汪宗佑周麗敏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簡上字第463號上訴人張如兒被上訴人楊鴻林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3年7月29日本院臺北簡易庭
二、本件異議意旨略以:相對人訴請異議人遷讓房屋等事件,渠前遵本院109年度訴字第228號判決供擔保新臺幣86萬9,500元免為假執行,並經本院110年度存字第56號提存在案;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