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5年度簡抗字第1號民事判決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簡抗字第1號抗告人翁麗敏相對人王忻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本院民國115年6月9日115年度城補字第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簡抗字第1號抗告人翁麗敏相對人王忻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本院民國115年6月9日115年度城補字第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上易字第377號上訴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法定代理人鄭德發訴訟代理人張藏文律師被上訴人張心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訴字第1453號原告陳信超被告吳靜儀陳俊元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
陳瓊蓉訴訟代理人林姿伶被告陳彥伶訴訟代理人陳水聰律師複代理人李錦臺律師王舜信律師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事件
訴訟代理人馬嘉鴻張家尉張尊皓洪慶傳詹家榤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㈡原確定判決主文第一項、第二項關於命上訴人遷讓房屋、給付金錢部分,及該部分假執行之宣告廢棄;上開廢棄部分,被上訴人於前訴訟程序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代理人黃郁雯律師吳龍建律師被上訴人林春蘭訴訟代理人楊佳琪律師陳樹村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二、本件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聲明:1.被告應將坐落臺北市○○區○○街00巷00號25樓之10之房屋(下稱系爭房屋)騰空遷讓返還予原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北簡字第4775號原告陳嬛姬被告洪春金上列原告與被告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壹佰壹拾貳萬玖仟參佰貳拾伍元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中補字第2946號原告張妤甄被告張天福張玉慧一、上列原告與被告張天福、張玉慧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基簡字第312號原告胡瑞明被告張品鳳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3003號原告游玉青被告楊畯豪即楊嘉興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5年1月30日本
206號原告胡宗元訴訟代理人黃暖琇律師複代理人謝明道律師被告楊惠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理由一、抗告意旨略以:伊因本院114年度訴字第42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下稱另案)庭審時,發現相對人就本院113年度東簡字第72號遷讓房屋等事件(下稱系爭案件)於民國113年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旗簡字第55號原告張榮源訴訟代理人梁財明被告陳妍羲上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5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695號原告鄭清標訴訟代理人廖婉茹律師被告林博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再易字第16號再審原告黃阿銀再審被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法定代理人蕭崇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東簡字第102號原告黃明月被告鑫元億工程行即陽玉花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7月14日言
115年度員簡字第98號原告洪錦訴訟代理人施驊陞律師被告寓恆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史子恆原住同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周念暉律師上一人複代理人巫政澔律師被上訴人何紫綝訴訟代理人舒正本律師(法扶律師)複代理人王俊權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