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15 筆
民法第 1165 條預覽 ↗
分割遺產之方法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0 條預覽 ↗
稅前分割遺產等刑責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 4 條預覽 ↗
禁止分割遺產之遺囑與新舊法之適用
遺產稅法第 4 條預覽 ↗
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或交付遺贈。
民法第 1166 條預覽 ↗
胎兒為繼承人時,非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 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民法第 1151 條預覽 ↗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遺產稅法第 31 條預覽 ↗
…詢者,處三百元以下之罰鍰。 違反本法第四條之規定分割遺產或交付遺贈者,其分割或交付行為無效,並處分割遺產人或交付遺贈人以一千元以下之罰鍰。
民法第 1164 條預覽 ↗
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稅捐稽徵法第 14 條預覽 ↗
…管理人,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後,始得分割遺產或交付遺贈。 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遺產管理人,違反前項規定者,應就未清繳之稅捐,負繳納義務。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8 條預覽 ↗
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贈與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贈與移轉登記。但依第四十一條規定,於事前申請該管稽徵機關核准發給同意移轉證明書,或經稽徵機關核發免稅證…
家事事件法第 45 條預覽 ↗
當事人就離婚、終止收養關係、分割遺產或其他得處分之事項得為訴訟上和解。但離婚或終止收養關係之和解,須經當事人本人表明合意,始得成立。 前項和解成立者,於作成和解筆錄時,發生與確定判…
家事事件法第 30 條預覽 ↗
家事事件之調解,就離婚、終止收養關係、分割遺產或其他得處分之事項,經當事人合意,並記載於調解筆錄時成立。但離婚及終止收養關係之調解,須經當事人本人表明合意,始得成立。 前項調解成立…
家事事件法第 10 條預覽 ↗
…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離婚、終止收養關係、分割遺產或其他當事人得處分之事項,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一章第二節有關爭點簡化協議、第三節有關事實證據之規定。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都市更新條例第 39 條預覽 ↗
…證明文件記載為公同共有者,或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於分割遺產前為繼承人公同共有者,應以同意之公同共有人數為其同意人數,並以其占該公同共有全體人數之比率,乘以該公同共有部分面積所得之面積…
家事事件法第 47 條預覽 ↗
…時得斟酌其逾時提出之理由。 離婚、終止收養關係、分割遺產或其他當事人得處分之事項,有前項情形者,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項、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二第二項、第二百七十六條、第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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