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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民宿經營者應將民宿登記證及客房配置圖置於門廳明顯易見處,並將民宿專用標識牌置於建築物外部明顯易見之處。
河川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管理機關得依河川治理計畫,並參酌所轄河川水土資源、生態環境、自然景觀、河川沿岸土地發展及其他相關情事,訂定河川環境管理計畫報經其主管機關核定之。 管理機關應依前…
海堤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管理機關收受申請書件後,認為不完備或不明晰者,應於十日內逐項列出,一次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不予受理。 書件經審查完備者,應即定期勘查;必要時…
排水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管理機關對轄區內各區域排水,應於每年一月底前會同有關機關詳實普遍檢查,其檢查項目如下: 一、區域排水建造物損壞情形及應予加強或改善之措施。 二、區域排水設施附屬…
票券商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票券商以附買回或賣回條件方式所辦理之交易,應以書面約定交易條件,並訂定買回或賣回之日期。 前項以附買回條件方式辦理之交易餘額,財政部得會商中央銀行限制之。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受款人或執票人喪失國庫支票,於申請掛失止付後,尋獲原支票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尚未向法院聲請辦理公示催告程序者,應向原受理掛失止付之國庫經辦行或本署申請取消…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經銷商之經銷證應登載下列事項: 一、經銷證號碼。 二、經銷商名稱。 三、負責人。 四、銷售處所。 五、銷售公益彩券種類。 六、有效期限。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
糧食倉庫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糧食倉庫之防護應切實遵守左列事項: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燃點火燭及存放易燃危險物品,並不得在距離倉庫二十五公尺以內焚燒廢物。 二、設置之消防設備,應經常檢查修理…
公糧業者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公糧業者承辦公糧稻米業務,違反契約或本辦法相關規定者,分署得依契約約定,視其情節並審酌其違約紀錄,予以限期改善、請求損害賠償、扣發應付費用、減少經收區域、暫停部…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漁會實施單一俸給制,編制員工除薪資外,不得支領任何津貼。但執行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且訂有發放漁會編制員工獎金之計畫者,不在此限。 編制員工每月薪資,應依漁會編制…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農會因業務需要進用之特約人員,其相關人事費用應編列於用人部門之用人費或業務費,當年度可支應金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用人費:各部門用人費支應特約人員人事費用…
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展演動物者應於撤銷或廢止許可之日起三個月內,依原許可之營運計畫書完成安置及處理展演動物後,始得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退還保證金或其他方式之擔保。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境外基金除依第二十七條之一或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者外,應由境外基金機構委任之總代理人填具申請(報)書並檢具下列文件送同業公會審查,轉報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後,始得募…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拘留室內不得存放任何玻璃、鐵器、木棍、繩索或其他足以致傷害或供脫逃之器物。
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報關業應將收費項目表張貼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公開揭示,俾供眾覽,並依照收費,不得任意更改或巧立名目。收費時應掣給統一發票或正式收據,並開列詳細清單。
受刑人分監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高度安全監之受刑人,如行為善良已達能予矯治之程度,經監督機關核准者,得移送其他適當監獄。
放射性廢料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設施之使用,應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一、最近之安全分析報告。 二、操作程序書。 三、設備測試報告。 四、運轉…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業餘電臺之呼號,由主管機關於核發業餘電臺執照時指配。但臨時電臺得於申請設置使用時,由主管機關逕予指配。 業餘無線電人員不得要求指配特定呼號。但特殊業餘電臺與臨時…
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操作人應以目視飛航操作超輕型載具,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於劃定空域外從事飛航活動。但緊急情況時,不在此限。 二、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零點零二或吐氣中酒精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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