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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共 50 筆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 33 條預覽 ↗
承租人未依限繳交租金者,應加收逾期違約金。 前項逾期違約金之計收基準,由管理機關定之。
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第 10 條預覽 ↗
受獎勵人如未履行本辦法及示範獎勵契約各項義務,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履行,屆期未履行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提示銀行履約保證函請求一部或全部扣抵給付。 受獎勵人未能如…
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 14 條預覽 ↗
國有耕地地租,應於開始繳納日起一個月內繳清。承租人未依限繳納者,應依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規定加收逾期違約金。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 27 條預覽 ↗
租賃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雙方當事人。 二、租賃標的。 三、租期。 四、租金及繳納方式、逾期違約金及計收基準。 五、使用限制。 六、終止租約條件。 七、其…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第 9 條預覽 ↗
設定地上權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設定地上權之土地標示、面積及範圍。 二、地上權存續期間。 三、地上權應給付權利金、土地租金之數額及給付方式、逾期違約金及計…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第 5 條預覽 ↗
租賃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租賃土地之標示、面積及範圍。 二、用途。 三、契約存續期間。 四、租金繳納方式、逾期違約金及計收基準。 五、稅捐及其他費用負擔。…
交通部航港局經管公有財產提供商港經營事業機構使用辦法第 12 條預覽 ↗
租賃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雙方當事人。 二、租賃項目之標示、面積及範圍。 三、用途。 四、契約存續期間。 五、租金繳納方式、逾期違約金及計收基準。 六、稅…
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第 11 條預覽 ↗
承租人未依約定期限繳納租地費用者,應按下列規定繳付懲罰性違約金,但於約定期限屆滿後二日內完成補繳者,免收懲罰性違約金: 一、逾期繳納未滿一個月者,按應繳總額加收…
交通部航港局經管公有財產提供商港經營事業機構使用辦法第 4 條預覽 ↗
設定地上權應由航港局與經營機構協商後簽訂契約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雙方當事人。 二、設定地上權之土地標示、面積及範圍。 三、支付土地租金之土地標示、面積及…
科技產業園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第 7 條預覽 ↗
社區土地租金及費用,應約定於每月末日前繳納;如有逾期,按下列約定辦理: 一、逾期一個月未滿二個月,按租金及費用總額加收百分之五違約金。 二、逾期二個月未滿三個月…
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第 18 條預覽 ↗
區內土地租金及費用應約定於每月末日前繳納,如有逾期,按下列約定辦理: 一、逾期一個月未滿二個月,按租金及費用總額加收百分之五違約金。 二、逾期二個月未滿三個月,…
公證法施行細則第 44 條預覽 ↗
違約金之給付,約定應逕受強制執行者,應將其違約事實及違約時應給付之金額,於公證書內載明。
國民住宅貸款辦法第 8 條預覽 ↗
借款人未能按期還款時,逾期六個月以內部分,應就逾期欠繳本息,按日加收原貸款利率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應就逾期欠繳本息,按日加收原貸款利率百分之…
科學工業園區土地租賃及建築物租售管理辦法第 18 條預覽 ↗
承租人租用土地,應於約定期限內繳納租金及公共設施建設費,如有逾期,按左列規定辦理: 一、逾期一個月未滿兩個月者,按租金額加收百分之五違約金。 二、逾期兩個月未滿…
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實施要點第 10 條預覽 ↗
十、辦理委外轉譯之酬金支給標準,依交互詰問開庭時間計算(以法庭數位錄音系統顯示之時間為準),每分鐘最高新臺幣四十元。但採購契約得就轉譯品質不佳者,約明法院得在決…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 42 條預覽 ↗
承租人依第三十九條至前條轉讓租賃權或變更承租人名義時,受讓人應履行原租約約定之義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轉讓或變更承租人名義之日起一個月內會同受讓人向出租機關…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 43 條預覽 ↗
租賃關係存續期間,承租人死亡,繼承人應於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繼承換約。但不可歸責於繼承人或經各主管機關核准者,得申請展期。 違反前項規定,依下列方式處理:…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第 118 條預覽 ↗
本條例第八十條所稱「原購買地價」,係指承購土地已繳付之地價,其逾期繳付地價之逾期利息、違約金及隨價繳付之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均不計入。
民法第 861 條預覽 ↗
抵押權之擔保範圍
公糧業者管理辦法第 25 條預覽 ↗
公糧業者違反契約約定者,應依契約約定方式負賠償責任。 公糧業者逾期為前項之賠償時,應依契約約定另行計收懲罰性違約實物或折算違約金,其額度以應賠償數量或金額之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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