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589 筆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 條預覽 ↗
本辦法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 條預覽 ↗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第一類外國人:指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 二、第二類外國人:指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3 條預覽 ↗
中央主管機關就國內經濟發展及就業市場情勢,評估勞動供需狀況,得公告雇主聘僱前條第一類外國人之數額、比例及辦理國內招募之工作類別。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4 條預覽 ↗
非以入國工作為主要目的之國際書面協定,其內容載有同意外國人工作、人數、居(停)留期限等者,外國人據以辦理之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 前項視為工作許可之期限,最長…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5 條預覽 ↗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停留期間在三十日以下之入國簽證或入國許可視為工作許可: 一、從事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之工作。 二、為公益目的協助解決因緊急事故引發…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6 條預覽 ↗
外國人受聘僱在我國境內從事工作,除本法或本辦法另有規定外,雇主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中央主管機關為前項許可前,得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提審查意見。 雇…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7 條預覽 ↗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或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項目。 依前項規定公告之項目,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至第四類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應…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8 條預覽 ↗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應備文件中,有經政府機關(構)或國營事業機構開具之證明文件,且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自網路查知者,雇主得予免附。 前項免附之文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公…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9 條預覽 ↗
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應備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或公司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其公司登記證明、有限合夥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工廠登記證明或特許…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0 條預覽 ↗
依國際書面協定開放之行業項目,外國人依契約在我國境內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工作,除本法或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由訂約之事業機構,依第一類外國…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1 條預覽 ↗
聘僱許可有效期限屆滿日前四個月期間內,雇主如有繼續聘僱該第一類外國人之必要者,於該期限內應備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六款規定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2 條預覽 ↗
第五條之外國人,其停留期間在三十一日以上九十日以下者,得於該外國人入國後三十日內依第九條規定申請許可。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3 條預覽 ↗
中央主管機關於核發第一類外國人之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時,應副知外交部。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4 條預覽 ↗
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之全部或一部: 一、提供不實或失效資料。 二、依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訂定相關…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預覽 ↗
雇主聘僱第一類外國人,依法有留職停薪之情事,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中央主管機關。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預覽 ↗
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入國工作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其申請及入國後之管理適用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類外國人之規定。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7 條預覽 ↗
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外國人應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後次日起,在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建立全國性之就業資訊網登載求才廣…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8 條預覽 ↗
被看護者符合審查標準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資格,而雇主有聘僱外國籍家庭看護工意願者,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有正當理由…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9 條預覽 ↗
雇主依第十七條或第十八條之一規定辦理國內招募所要求之專長或資格,其所聘僱之第二類外國人亦應具備之。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複驗該第二類外國人之專長或資格。經複驗不…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0 條預覽 ↗
雇主依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招募本國勞工,有招募不足者,得於同條第一項所定招募期滿次日起十五日內,檢附刊登求才廣告資料、聘僱國內勞工名冊及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預覽
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