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86 條(真意保留或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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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86條規定真意保留原則有效:表意人心裡不想被話拘束仍說出口,意思表示照樣成立,除非相對人明知是虛情才例外無效。
Q · 開玩笑說要送東西,事後可以反悔嗎?
依民法第86條,表意人即使心裡不想被自己的話拘束,只要說出口,意思表示原則上仍然有效,不會因為內心保留而無效。唯一例外是但書:相對人「明知」表意人並非真意。重點在「明知」而非「應該知道」,且舉證責任落在主張無效的表意人身上,實務上極難證明,因此事後以「我只是開玩笑」脫身的成功率很低。
白話解讀
你跟朋友開玩笑說「這台車五萬塊賣你」,朋友當真掏錢,你傻眼了。這條告訴你一個殘酷的事實:你心裡怎麼想不重要,你說出口的話才算數。法律上叫「真意保留」,也就是你心裡不想被這句話綁住,但你還是說了。結果呢?這句話照樣有效,你照樣要賣車。為什麼這麼硬?因為法律要保護相信你的那個人。如果每個人都能事後說「我剛剛那是開玩笑的」,所有的交易都會變成兒戲。唯一的例外是但書那一句:對方「明知」你是在開玩笑或說假話。重點是「明知」,不是「應該知道」,舉證責任在主張無效的那一方,也就是你。而「明知」這兩個字在法庭上比登天還難證明。
法律定性
民法第86條規範真意保留(單獨虛偽意思表示),指表意人主觀上無受其表示拘束之意,卻仍對外為意思表示。法律採表示主義,該表示原則上有效以保護交易信賴;僅在相對人明知表意人非出於真意時,例外歸於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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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酒醉時答應送東西給朋友,隔天能反悔嗎?▾
很難。單純酒醉不足以主張意思表示無效,除非達到無意識或精神錯亂程度(民法第75條後段),門檻很高。唯一機會是證明朋友當下明知你是酒後胡言,例如現場有人立刻說「別當真啦他喝醉了」這類旁證。
Q2老闆口頭答應加薪不認帳怎麼辦?▾
若能證明老闆確實說了那句話(錄音、同事作證、會議紀錄),且當下是正式宣布而非閒聊,這句承諾有拘束力,可主張履行。實務操作:事後立刻以 Email 回覆確認加薪內容與生效日,老闆未回覆等於默認。
Q3這條跟第87條通謀虛偽差在哪?▾
第86條是你一人心口不一、對方不知情,原則有效;第87條是雙方串通演戲、彼此皆知是假(如假買賣躲債),原則無效。關鍵在相對人知不知情:不知情走86,雙方串通走87。
Q4民法86條是什麼?▾
規範真意保留:表意人心裡不想被話拘束卻仍說出口,意思表示原則上有效,是意思表示瑕疵的入門條文。
Q5真意保留是什麼意思?▾
表意人主觀上不想受自己表示拘束,卻仍對外為意思表示,又稱單獨虛偽意思表示或心裡保留。
Q6什麼叫相對人明知?▾
指對方在表示作成的當下,確實知道表意人並非真意,標準是「明知」而非「應該知道」。
Q7表示主義是什麼?▾
意思表示效力以外部表示為準而非內心真意,目的是保護相信表示的交易相對人。
Q8怎麼證明對方明知我在開玩笑?▾
靠當下脈絡證據:現場旁人聽得出是玩笑、語氣、前後對話氛圍。事後補上的解釋幾乎無效。
Q9口頭承諾後怎麼鞏固效力?▾
立刻以 Line 或 Email 回覆「那就這麼說定了」,把口頭轉成有紀錄的承諾,對方日後主張是玩笑的難度翻倍。
Q10酒醉答應送東西怎麼主張無效?▾
須證明達民法75條無意識或精神錯亂程度,單純微醺無效;或證明對方當下明知是酒後胡言。
Q11對方反悔不履行承諾怎麼辦?▾
蒐集說話證據→文字確認內容→寄存證信函→提民事訴訟請求履行,舉證對方明知非真意的責任在對方。
Q12民法86 vs 87 通謀虛偽差在哪?▾
86是單方心口不一、相對人不知情、原則有效;87是雙方串通演戲、彼此皆知、原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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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較面向 | art_86_真意保留 | art_87_通謀虛偽 |
|---|---|---|
| 適用情形 | 表意人單方心口不一,相對人不知情 | 雙方串通共同演戲,彼此皆知為假 |
| 效力 | 原則有效(保護信賴) | 無效(雙方皆無真意) |
| 例外/關鍵 | 相對人明知時例外無效 |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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