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第 14 條(監護人權義規定之適用)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民法親屬編施行前所設置之監護人,其權利義務自施行之日起,適用民法親屬編之規定。其有修正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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