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098 條(監護人之法定代理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監護人於監護權限內,為受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
- 監護人之行為與受監護人之利益相反或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因監護人、受監護人、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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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1. 監護人於監護權限內,為受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
2. 監護人之行為與受監護人之「利益相反」或「依法不得代理」(廣義說,包含106)時,法院得因監護人、受監護人、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
gregoryhsieh02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第一項)逾越其職務範圍之代理屬於無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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