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77 條(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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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allison374893
2 months ago
我準備吿人
純獲利益,或日常生活用的,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允許
s1byl
6 months ago
理工科系
包含中性行為
jovi0123
8 months ago
專業證照
但書(未滿18歲之人,不用任何負擔,及不用父母同意)
1.純粹獲得法律利益之行為ex收到贈與
2.依年齡身分日常生活所需ex買早餐
83條例外
minnie0224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純獲法律上利益:
債權行為只有一個~「贈與」
贈與契約-單務
買賣契約-双務
限制行為能力人,「取得權利」的物權行為,是一種「純獲法律上利益」。
不管債權行為為何,單純取得A筆或A車這個「所有權的變動」(物權行為)就是純獲法律上利益。
anny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無損益的中性行為:未使限制行為能力人得到法律上利益,但也沒有使其受到法律上之不利益>>類推適用但書
irisc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無權處分行為,類推77條但書規定:
1.通說認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雖未因其所為之無權處分獲利益,但亦無遭受直接不利益。其所為之無權處分,所涉及者僅是有權利人之財產,與限制行為能力人
本身之自有財產無關連。
2.少數說則認,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結果,可能需對於有權利人負177條2項不法管理、179條不當得利,以及184條侵權行為,因此對其仍屬不利。然而此等民事責任,並非基於無權處分行為本身所生的直接效果,而僅為間接不利益效果,故不影響無權處分他人之物係中性行為之性質。
wen8525
3 years ago
高普初考
情況一:限制行為能力人受讓有抵押權之房地,符合第77條但書
情況二:受讓有租約之房地,不符合第77條但書
nina231525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純獲法律上利益很嚴格
一點義務都不能有
Ex 1億的房子賣國小生10元,也不算
附負擔的贈與 也不算
ex 我送你車子,但你每天陪我吃飯(條件)
aih871822
3 years ago
公務人員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時
=》不生效力
oppp800502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無損益的中性行為類推適用但書,所以何謂「中性行為」很重要
chianho
4 years ago
會計公證地政
代理行為亦同(中性行為)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