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民法 第 104 條(代理人之能力)

快速跳轉

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104 條規定,代理人即使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其代理行為效力不受影響,合約對本人與相對人均有效。

Q · 找未成年人當代理人,簽的約有效嗎?

有效。限制行為能力人可當代理人

依民法第 104 條,代理人即使是限制行為能力人(7 至 18 歲),其以本人名義所為或所受的意思表示效力完全不受影響,合約照樣有效並拘束本人與相對人。理由是代理的權利義務直接歸屬於本人(民法第 103 條),未成年代理人既不取得權利也不負擔義務,年齡保護條款失去適用前提。但若代理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未滿 7 歲或受監護宣告),其意思表示無效,不適用本條。

深度解讀

你找了一個 17 歲的高中生幫你去簽租約,對方房東事後發現代理人還沒成年,跳出來說「這份合約無效,我要重簽」。房東錯了。這條告訴你一件違反直覺的事:代理人就算是限制行為能力人(7 到 18 歲),他以你的名義做出的法律行為,效力完全不受影響,合約照樣有效、照樣綁住你和對方。為什麼?因為代理的效果是發生在「本人」身上,不是代理人身上,法律行為的權利義務從頭到尾都是你的,代理人只是你的傳聲筒。既然後果不會落在未成年人頭上,法律就沒必要用「保護未成年人」的邏輯去限制他不能當代理人。這條看似冷門,但它是整個代理制度的潤滑劑:讓你可以放心找任何你信得過的人替你跑腿,不用先查對方戶口名簿。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 5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3 則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104 條規定:「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10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10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