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83 條(強制有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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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83 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以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法定代理人不得撤銷。
Q · 未成年人騙說自己成年才簽約,事後能反悔說合約無效嗎?
不能。依民法83條詐術簽約合約有效
依民法第 83 條,限制行為能力人若以詐術讓對方相信他有行為能力、或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該法律行為即為有效,法定代理人不能事後主張撤銷或效力未定。關鍵在「詐術」是否成立:積極謊報年齡、出示偽造證件、冒用父母同意書屬之;單純沉默不提自己未成年(消極隱瞞)多數見解認為不構成詐術,是攻防主戰場。
深度解讀
法律花了好幾條的篇幅保護未成年人,讓他們簽的合約可以被撤銷、可以效力未定、可以由爸媽決定要不要認帳。但這條直接翻桌:如果這個未成年人自己耍詐,騙對方說「我已經成年了」或「我爸媽同意了」,那不好意思,保護傘收起來,合約完全有效,你不能事後反悔。法律的邏輯很直白:保護是給弱者的,不是給騙子的。你不能一邊利用自己的「弱者身分」去騙人簽約,一邊又拿這個身分當擋箭牌說合約無效。這條最常見的場景是什麼?十六七歲的人謊報年齡簽手機分期、買機車、辦信用卡附卡,出了問題爸媽才發現,想主張「小孩未成年合約無效」,結果法律說:你小孩自己騙人的,認了吧。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7 則
立法沿革 1 版
- 限制行為能力名詞
- 詐術名詞
- 行為能力名詞
- 法定代理人名詞
- 法律行為名詞
- 民法 第 12 條條文
- 民法 第 13 條條文
- 民法 第 77 條條文
- 民法 第 78 條條文
- 民法 第 79 條條文
- 民法 第 1086 條條文
- 民法 第 1098 條條文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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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