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58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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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586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養父母子女訴訟代理規定改依家事事件法親子關係事件程序辦理。
Q · 民事訴訟法第586條還有效嗎?
已刪除,改依家事事件法
民事訴訟法第586條已於民國102年隨人事訴訟程序整編刪除,原本規範養父母與養子女間訴訟代理問題,現行應依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三章親子關係事件程序處理,不再適用本條。
深度解讀
這條在民國102年被刪除了。它歷經多次修正,最後版本規範的是養父母與養子女間訴訟的代理問題。刪除的原因跟其他一整批親子關係條文一樣: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三章已經把親子關係事件程序整個重新規劃過,民事訴訟法這邊的規定變成重複,所以一起拔掉。現在要處理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訴訟,答案在家事事件法不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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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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