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89 條(結婚之撤銷(一)-未達結婚年齡)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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