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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achelisrach
5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集中審理主義-
一舉形成心證,有利於真實發現,可促進訴訟之進行。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法院於「📌調查證據前」,應將「訴訟有關之爭點」曉諭(闡明)當事人。
II 法院訊問證人及當事人本人,應集中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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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1 除別有規定外,確定之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
400 2 主張「抵銷」之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抵銷特別性,更加連結到199 1、2及296-1闡明義務)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