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小額程序起訴者,得使用表格化訴狀;其格式由司法院定之。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0規定,依小額程序起訴者得使用司法院制定的表格化訴狀,以勾選填空取代專業書狀,降低起訴門檻。
Q · 小額訴訟可以不用自己寫起訴狀嗎?
可以,用司法院表格化訴狀填空勾選即可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0,依小額程序(請求金額10萬元以下)起訴者,得使用司法院制定的表格化訴狀,像填表格一樣勾選、填空,寫上原告被告、請求金額、附上證據就能送件,不需要法律用語、不需要引用條號、不需要請律師。條文用「得」字,代表這是選項而非強制,當事人仍可自行撰寫傳統書狀。
法律訴狀在大多數人的想像中是一份充滿「茲因」「爰依」「鈞院」的專業文件,光格式就能嚇退九成人。這條把那道牆拆了。小額訴訟的起訴,你可以用司法院制定的表格化訴狀:像填表格一樣勾選、填空,把原告被告寫上去、請求金額填進去、附上證據,就可以送件。不需要法律用語,不需要引用條號,不需要請律師幫你寫。這條的存在就是一個態度宣示:法院希望你自己來,十萬元以下的案子,你用不著花錢找人寫狀子。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0為小額訴訟程序的配套規範,授權司法院制定「表格化訴狀」格式:以勾選與填空的制式表格,讓不諳法律的小額債權人無須撰寫專業書狀即可起訴。條文採「得使用」用語,保留當事人選擇傳統書狀的自由,核心目的在降低司法近用門檻。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司法院官網的「書狀範例」區可以下載電子檔,各地方法院的訴訟輔導科、服務處也有紙本可以索取,填寫時不確定怎麼寫,訴訟輔導處有免費協助。下載前請確認你要的是「小額訴訟」表格,不是「簡易訴訟」或「一般訴訟」的,三種程序表格不同。
可以。本條說的是「得」使用表格化訴狀,不是「應」。你有完全的自由選擇用表格或自己寫。若案件事實較複雜,自己寫書狀反而能更完整呈現。實務上法官對小額案件書狀格式非常寬容,只要核心資訊完整(誰告誰、要多少錢、為什麼),法院都會受理。
不會。表格化訴狀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起訴方式,與傳統書狀的法律效力完全相同。法官審理的是你的請求內容和證據,不是你的公文寫作能力。
小額訴訟程序的配套規定,授權司法院制定表格化訴狀,讓不諳法律者勾選填空即可起訴,降低司法近用門檻。
請求金額10萬元以下的給付事件適用的簡化民事程序,重在迅速、低成本,多數人不請律師自行進行。
完全一樣。表格化訴狀是法律明文的起訴方式,法官審理的是請求內容與證據,不是書狀寫作水準。
確認金額10萬元以下→下載小額訴訟表格→勾選填空當事人與請求金額→附證據影本→向管轄法院遞狀繳費。
原告被告基本資料、請求金額、事實摘要、證據清單;不需法律術語,但核心資訊要寫清楚。
裁判費依請求金額計算(約1.1%),10萬元案件裁判費約1,000元,無須律師費。
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處提供免費協助,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也常在諮詢時直接協助填寫。
事實單純用表格最快;事實複雜自寫書狀更能完整呈現。條文是「得使用」,當事人自由選擇。
不一樣。小額、簡易、一般訴訟三種程序表格不同,填錯雖不致駁回但會增加補正時間。
| 比較面向 | 表格化訴狀 | 傳統自寫書狀 |
|---|---|---|
| 撰寫難度 | 勾選填空,十分鐘可完成 | 需自行架構格式與用語 |
| 法律效力 | 與傳統書狀完全相同 | 相同 |
| 適合情境 | 事實單純的小額給付 | 事實較複雜需完整論述 |
| 是否強制 | 得使用(選項) | 得使用(選項) |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依小額程序起訴者,得使用表格化訴狀;其格式由司法院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係新增。 二、為便利不諳法律規定之小額債權人起訴,並增進小額程序之簡速性,宜許當事人選擇使用表格化訴狀,爰明定依小額程序起訴者,得使用表格化訴狀,並規定其格式由司法院定之,以利適用。
一、本條係新增。 二、為便利不諳法律規定之小額債權人起訴,並增進小額程序之簡速性,宜許當事人選擇使用表格化訴狀,爰明定依小額程序起訴者,得使用表格化訴狀,並規定其格式由司法院定之,以利適用。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