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民事訴訟法 第 436-22 條(逾期不履行分期給付或緩期清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法院依被告之意願而為分期給付或緩期清償之判決者,得於判決內定被告逾期不履行時應加給原告之金額。但其金額不得逾判決所命原給付金額或價額之三分之一。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民事訴訟法 第436-2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