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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事訴訟法 第 436-25 條(上訴狀之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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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小額訴訟上訴狀須具體寫明原判決違背的法令內容,以及可認定違背法令的具體事實,否則第二審得逕行裁定駁回。

Q · 小額訴訟上訴狀要寫什麼才不會被駁回?

要寫違背的法令+具體事實兩件事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5,小額訴訟上訴狀必須具體記載兩件事:一是原判決違背了哪一條法令及該法令的具體內容,二是依訴訟資料可認定原判決確有違背法令的具體事實。只寫「法官不公」「對方說謊」這類情緒性內容不構成合法上訴理由,第二審法院得不經實質審查逕以裁定駁回。

深度解讀

不甘心的人很多,但會上訴的人少。會上訴的人更少寫出合格的上訴狀。很多人看到判決不服,氣沖沖寫了一張紙:『法官不公平』『證人說謊』『我的證據明明更有道理』。這些全部都不是合法的上訴理由。本條明確要求上訴狀必須寫兩件事:第一,原判決違背了哪一條法令,以及那條法令的具體內容是什麼;第二,依訴訟資料可以看出原判決確實違背該法令的具體事實。這兩件事都是文字技巧活。你必須指名道姓:『原判決違反民法第某條,該條規定內容為 XXX,但原判決在判決理由第 X 頁認定 YYY,兩者牴觸』。寫不到這個顆粒度的上訴狀,第二審法院會直接裁定駁回上訴,根本不會進入實質審查。這是很多人不懂為什麼上訴連門都進不去的原因。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 上訴狀名詞
  • 上訴理由名詞
  • 法令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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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事訴訟法第 436-25 條規定:「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二、依訴訟資料…」(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事訴訟法第 436-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事訴訟法第 436-25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