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事訴訟法 第 436-28 條(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提出)

快速跳轉

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但因原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8規定,小額訴訟第二審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僅原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時為例外。

Q · 小額訴訟一審輸了,二審能不能拿新證據翻盤?

原則不能。只有原法院違法害你提不出才例外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8,小額程序第二審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新證據原則上不被採認。唯一例外是「因原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例如法官應調查證據卻不調查、違反闡明義務。當事人一審時就知道卻沒提出的證據,二審不收。小額二審本質是法律審,檢查的是一審適用法律有無錯誤,不是重新認定事實。

深度解讀

第一審敗訴後最讓人心癢的,是找到了新證據。那張當年隨手拍的收據、那段被忽略的 LINE 對話、那個本來不願出面的朋友突然願意作證。小額程序的第二審給你一個殘酷回應:不收。這條明文禁止在第二審提出新的攻擊或防禦方法,連帶把「新證據」的大門也關上。唯一的例外是「因為原法院違背法令害你沒辦法提出」(例如法官應調查卻不調查),這時候才能在二審補。這個例外門檻很高,絕對不是「我當初忘了交」能套進去的。小額程序的二審本質上是「法律審」,它要檢查的是一審有沒有適用法律錯誤,不是重新聽你講一遍故事。這也是為什麼小額案件的勝負,90% 在第一審就決定了。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1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2 條相關條文與名詞連結。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事訴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事訴訟法第 436-28 條規定:「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但因原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者,不在此限。」(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事訴訟法第 436-2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事訴訟法第 436-28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