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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549-1 條(費用之負擔)

法院為除權判決者,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但因申報權利所生之費用,由申報權利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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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除權判決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但因申報權利所生之費用由申報權利人自付(民訴第549條之1)。

Q · 走公示催告做除權判決,費用到底誰付?

依民事訴訟法第 549 條之 1,除權判決的程序費用原則由聲請人負擔;但若有第三人申報權利,因該申報所生的查證、處理費用,由申報權利人自己負擔,不會灌到聲請人帳上。這個但書讓「想擋你的人得先掏錢」,是壓低惡意申報的成本設計。

白話解讀

票據遺失的人最常問律師一個問題:公示催告跑完要花多少錢?條文答案很直接:從你聲請到法院做出除權判決,所有的法定程序費用都是你的帳單。但有一個設計特別有意思:如果過程中真的有人跳出來申報權利(說那張票在他手上),光是處理這個申報所產生的費用,就歸那個申報人自己扛,不會灌到你頭上。這個分擔方式不是偶然的,它就是在壓低騷擾性申報的動機:對手想阻擋你,他自己要先花錢。知道這個結構,你在預算和談判上都會多一張牌。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 549 條之 1 為除權判決的費用負擔規範:原則上程序費用由發動程序的聲請人負擔,例外是因第三人申報權利所生的費用,改由該申報權利人自行負擔,形成以成本抑制濫用申報的結構性設計。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公示催告聲請費(TWD)公告費用(TWD)律師費(選填)(TWD)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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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示催告加除權判決總共要花多少錢?

法定程序費用通常不高(公示催告聲請費1,000元加公告費用),如有人申報權利導致程序複雜化會增加查證成本,但本條但書規定這些申報費用由申報人自付。真正讓預算波動的通常是律師費;標的金額不大時,多數當事人會自辦書狀、僅在關鍵時點諮詢律師按時計費。

Q2申報權利的人後來被證明是亂講的,我能請求他賠我的律師費嗎?

本條處理的是法院程序費用,不包括律師費。若申報人明顯惡意阻擋,可另案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把額外律師費與時間成本算進去。實務上要主張惡意,先固定對方在程序中的矛盾發言或偽造文件證據,是另案勝負關鍵。

Q3有人申報權利擋我,我會多付很多錢嗎?

不會。本條但書明定因申報權利所生的費用由申報權利人自己負擔,不會灌到聲請人頭上。這個成本結構反而讓想擋你的人得先掏錢,是抑制騷擾性申報的設計。

Q4除權判決費用誰付?

原則由聲請人負擔,但申報權利所生的費用由申報權利人自付,是費用分擔的防火牆設計。

Q5什麼是除權判決?

公示催告申報期間屆滿後,法院宣告未申報之權利失效的判決。

Q6申報權利所生之費用包含什麼?

因審查、處理第三人申報權利而額外產生的法院程序費用。

Q7本條費用負擔跟一般訴訟費用差在哪?

一般訴訟費用由敗訴者負擔;除權判決無敗訴方,故另設聲請人負擔加申報人例外的規則。

Q8公示催告到除權判決怎麼聲請?

聲請公示催告→法院公告→申報期間屆滿→聲請除權判決→法院做成判決。

Q9除權判決費用怎麼算?

公示催告聲請費1,000元+公告費用+律師費(選填);申報所生費用由申報人另付。

Q10公示催告聲請要多少錢?

依民訴第77條之19,聲請費為新臺幣1,000元,公告費用另計。

Q11申報人惡意亂報,我怎麼拿回損失?

本條不處理律師費;固定對方矛盾發言或偽造文件證據後,另案依民法第184條侵權求償。

Q12本條費用負擔 vs 第78條敗訴者負擔差在哪?

第78條按勝敗分;除權判決無勝敗對立,本條改以發動者付費加申報人例外處理。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聲請人負擔申報權利人負擔
誰發動程序是(聲請公示催告至除權判決)
公示催告聲請費、公告費
因申報權利所生之查證/處理費用
律師費各自負擔(本條不規範)各自負擔(本條不規範)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日本非訟事件手続法(公示催告事件)— 手続費用は申立人負担が原則
🇰🇷 韓國민사소송법 공시최고절차·제권판결(제475조 이하)
🇨🇳 中國民事訴訟法 公示催告程序(特別程序)— 申請人負擔
🇩🇪 德國FamFG §§ 433 ff.(Aufgebotsverfahren, Ausschließungsbeschluss)— 本制度起源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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