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刑事訴訟法177就訊證人

快速跳轉
  1. 1.證人不能到場或有其他必要情形,得於聽取當事人及辯護人之意見後,就其所在或於其所在地法院訊問之。
  2. 2.前項情形,證人所在與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訊問,經法院認為適當者,得以該設備訊問之。
  3. 3.當事人、辯護人及代理人得於前二項訊問證人時在場並得詰問之;其訊問之日時及處所,應預行通知之。
  4. 4.第二項之情形,於偵查中準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177 條建立就地訊問與視訊訊問兩種替代方案,證人不能到場時保留在場詰問權。

Q · 證人不能到法院作證怎麼辦?

可聲請就地訊問或視訊作證

依刑事訴訟法第 177 條,證人因住院、人在國外、行動嚴重不便等客觀原因不能到場時,法院得選擇兩種替代方案:第一,由法官到證人所在地或當地法院訊問(就地訊問);第二,使用視訊設備直接訊問(視訊訊問),但需法院認為適當。不論哪一種,當事人和辯護人都有權在場並進行詰問,法院必須預先通知時間和處所。偵查階段檢察官也準用視訊規定。

白話解讀

一個住在花蓮的老太太,是台北某件刑事案件的唯一目擊者。她行動不便,坐火車到台北對她來說是一場折騰。以前,法院只有兩個選擇:堅持傳她到台北開庭,或是派法官到花蓮去問。現在多了第三個選擇:開視訊。這條是刑事訴訟法裡最有「時代感」的條文之一。民國91年修正時加入了遠距訊問的規定,讓法院可以透過視訊設備直接訊問不能到場的證人。但有幾個關鍵細節容易被忽略。第一,遠距訊問不是證人想用就用,要「法院認為適當」才行。第二,不管是就地訊問還是視訊訊問,當事人和辯護人都有權在場並進行詰問,法院必須預先通知時間地點。第三,這個制度在偵查階段也適用,檢察官在偵查中也可以用視訊問證人。你的反對詰問權不會因為螢幕隔了一層就打折。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177 條為「不到場替代訊問」之程序規範,建立兩種替代直接審理的方式:就地訊問(法官到證人所在地)與遠距視訊訊問(雙向影音傳輸科技設備),同時保障當事人、辯護人之在場權及詰問權,視訊條款於偵查中亦準用。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法院的視訊設備可靠嗎?用什麼軟體?

各法院的設備差異很大。有些法院有專用視訊法庭,有些用一般的視訊會議系統。司法院有推動「科技法庭」建設,但實際品質取決於各法院的預算和設備維護。內行人提示:如果你對設備品質有疑慮,可以在庭前要求法院進行測試連線。訊問過程中如果出現嚴重的技術問題(畫面凍結、聲音中斷),你有權要求暫停並記明筆錄。技術故障不能成為犧牲你訴訟權利的理由。

Q2偵查階段檢察官也能用視訊問證人嗎?

可以。第四項明確規定第二項的視訊訊問在偵查中準用。實務上檢察官傳喚住在外縣市的證人時,越來越常使用視訊方式,避免證人長途奔波。內行人提示:偵查中的視訊訊問,被告和辯護人通常不在場(偵查不公開),但如果案件進入審判後要使用這份證詞,被告方可以主張未經對質詰問而爭執其證據能力。

Q3刑事訴訟法第 177 條規範什麼?

證人不能到場時的兩種替代訊問方式:就地訊問(法官前往)與視訊訊問(雙向影音設備),證據能力與當庭相同。

Q4什麼叫「不能到場」?

客觀上確實無法或極度困難到場,例如重病住院、人在國外、行動嚴重不便。單純工作忙或不想請假不構成。

Q5就地訊問跟視訊訊問差在哪?

就地是法官親自到證人所在地,視訊是雙向影音遠距連線。法律效力相同,差別在設備需求與成本。

Q6視訊訊問跟傳聞證據差在哪?

視訊訊問是直接證據(法官親自訊問),不是傳聞。傳聞是法庭外陳述被引入法庭,兩者法律地位完全不同。

Q7怎麼聲請視訊作證?

蒐集不能到場證明(診斷書、機票)→ 書面聲請說明替代方案 → 法院評估設備與適當性 → 預先通知各方 → 訊問進行。

Q8視訊訊問費用誰負擔?

法院提供設備不收費,但證人端的設備、網路、場地由聲請方或證人自行準備。律師費用依個案契約。

Q9怎麼證明視訊設備品質有問題?

訊問當下要求記明筆錄(畫面凍結時間、聲音中斷次數),庭後閱卷比對錄影檔,作為事後爭執證據能力的依據。

Q10境外證人怎麼用視訊作證?

需透過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管道,由我國法院與當地司法機關協調設備與時間,並依當地法律處理證人具結。

Q11刑訴 177 vs 民訴 305 差在哪?

刑訴 177 涉及刑事審判,對質詰問權保障更嚴格;民訴 305 用於民事,當事人在場權範圍稍寬鬆。

Q12視訊作證 vs 鑑定人視訊報告差在哪?

本條規範證人事實陳述,鑑定人視訊報告適用第 197 條準用規定,兩者程序略有差異但都保留詰問權。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name適用情形證據能力在場詰問權
本人到場證人可到場且無特殊保護需求最強,法官可直接觀察表情、態度完整
就地訊問證人不能到場、視訊不可行(如設備不足)與當庭相同完整,需通知並到當地
視訊訊問證人不能到場且法院認為適當、有雙向影音設備與當庭相同完整,透過視訊行使

適用情形

本人到場
證人可到場且無特殊保護需求
就地訊問
證人不能到場、視訊不可行(如設備不足)
視訊訊問
證人不能到場且法院認為適當、有雙向影音設備

證據能力

本人到場
最強,法官可直接觀察表情、態度
就地訊問
與當庭相同
視訊訊問
與當庭相同

在場詰問權

本人到場
完整
就地訊問
完整,需通知並到當地
視訊訊問
完整,透過視訊行使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 157 条の 6(ビデオリンク方式による証人尋問)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165조의2(비디오 등 중계장치 등에 의한 신문)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 192 條配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遠程視頻作證的司法解釋
德國StPO § 247a(Vernehmung des Zeugen mittels Bild- und Tonübertragung)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 706-71(recours à la visioconférence)
美國Maryland v. Craig, 497 U.S. 836 (1990) + Fed. R. Crim. P. 15(deposition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5

立法沿革 4

(0170728 制定)

被告之法定代理人、保佐人或配偶,於起訴後得為輔佐人。

(0231129 制定)

訊問證人,應命其就訊問事項之始未連續陳述。   證人陳述後,為使其陳述明確或為判斷其真偽,應為適當之訊問。

(0560113 全文修正)

證人不到場或有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其所在或於其所在地法院訊問之。

(0910118 修正)

證人不能到場或有其他必要情形,得於聽取當事人及辯護人之意見後,就其所在或於其所在地法院訊問之。   前項情形,證人所在與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訊問,經法院認為適當者,得以該設備訊問之。   當事人、辯護人及代理人得於前二項訊問證人時在場並得詰問之;其訊問之日時及處所,應預行通知之。   第二項之情形,於偵查中準用之。

立法理由一、隨著現代科技之進步與發展,資訊之傳遞更為快速而準確,訊問證人之方式,除傳統之當庭訊問或就地訊問外,若有科技設備而得直接訊問者與證人親自到庭以言詞陳述,無甚差別,且避在押人犯之提解戒護之安全問題,增訂第二項。   二、為確實保障當事人之反對詰問權及律師依賴權,當事人、代理人及辯護人自得於依前開方式訊問證人時在場,並行使反對詰問權,而且其訊問之日、時及處所,應預行通知之,俾其知而有行使權利之機會並預為準備。爰增訂本條第三項。   三、使用科技設備訊問證人,在偵查中亦有必要,爰增訂第四項。

  • 證人名詞
  • 辯護人名詞
  • 訊問名詞
  • 代理人名詞
  • 詰問名詞
  • 偵查名詞
(0170728 制定)

被告之法定代理人、保佐人或配偶,於起訴後得為輔佐人。

(0231129 制定)

訊問證人,應命其就訊問事項之始未連續陳述。   證人陳述後,為使其陳述明確或為判斷其真偽,應為適當之訊問。

(0560113 全文修正)

證人不到場或有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其所在或於其所在地法院訊問之。

(0910118 修正)

一、隨著現代科技之進步與發展,資訊之傳遞更為快速而準確,訊問證人之方式,除傳統之當庭訊問或就地訊問外,若有科技設備而得直接訊問者與證人親自到庭以言詞陳述,無甚差別,且避在押人犯之提解戒護之安全問題,增訂第二項。   二、為確實保障當事人之反對詰問權及律師依賴權,當事人、代理人及辯護人自得於依前開方式訊問證人時在場,並行使反對詰問權,而且其訊問之日、時及處所,應預行通知之,俾其知而有行使權利之機會並預為準備。爰增訂本條第三項。   三、使用科技設備訊問證人,在偵查中亦有必要,爰增訂第四項。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刑事訴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刑事訴訟法第 177 條規定:「證人不能到場或有其他必要情形,得於聽取當事人及辯護人之意見後,就其所在或於其所在地法院訊問之。前…」(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刑事訴訟法第 17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刑事訴訟法第 177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