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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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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或交付關於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於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條之未遂罪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本條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14條的規定,任何人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將這些機密資料洩漏或交付給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則可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條中也提到了未遂罪的懲罰,以及預備或陰謀犯本條罪行者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沒有提供具體案例資料,無法提供更多相關範例。

  • 有期徒刑名詞
  • 陰謀犯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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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114 條規定:「洩漏或交付關於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文書圖畫消…」(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1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