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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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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友邦元首犯故意殺人罪者處死刑 本條之未遂罪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本條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121條是關於對於友邦元首犯故意殺人罪的處罰規定。根據該條規定,犯有故意殺人罪的對象是友邦的元首,如果被判定犯有此罪,將會處以死刑。本條也明確了對這一罪刑的未遂犯罰之,在法律上,未遂罪是指犯罪行為開始,但沒有完全實現其目的的情況。根據這一條規定,未遂故意殺人罪也會受到法律的刑罰,但具體刑罰如何,參照法律文本並無具體闡明。 此外,該條還提到了預備或陰謀犯本條之罪的刑罰。陰謀罪是指策劃、準備犯罪,但實際上並未執行的情況。根據這一條規定,預備或陰謀犯本條之罪的刑罰是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意味著,如果有人企圖謀殺友邦元首,卻在實施之前被抓住,則有可能被判處此條款所規定的刑罰。 然而,根據所提供的參考資料,沒有提供與此條規定相關的具體案例或範例。因此,無法提供與參考資料有關之範例。

  • 故意名詞
  • 殺人罪名詞
  • 死刑名詞
  • 陰謀犯名詞
  • 有期徒刑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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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121 條規定:「對於友邦元首犯故意殺人罪者處死刑 本條之未遂罪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本條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第 1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