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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第 28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殺人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死刑 一 出於豫謀者 二 支解折割或有其他殘忍之行為者 本條之未遂罪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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