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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110 年商事法考古題

民國 110 年(2021)經建行政「商事法」考試題目,共 12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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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對於董事的查閱權(資訊請求權)並無明文規定。試問:董事 之查閱權(資訊請求權),其法理依據為何?此一權利應否受到一定之限 制?此一權利與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18 條第1 項規定之調查權,性質上 是否相同?(30 分)
A 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甲於董事長任內不顧該公司遭遇財務缺口困 境,仍以明顯高於市場行情之價格,購買公司並無需求之土地,價格高 達5 億元,令公司負擔不必要之支出,致造成A 公司遭受巨大損害。A 公司股東乙等人乃依公司法第214 條規定對甲提起代表訴訟,惟甲現已 不具A 公司董事身分,則股東乙等人可否對已非A 公司董事的甲提起 代表訴訟?另A 公司之董事丙於前一屆董事任期間執行業務,有違反法 令之重大事項,但仍經A 公司股東會改選董事時,續任本屆董事,則A 公司持股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可否依公司法第200 條規定,以丙前次董 事任期期間所發生之解任事由,來訴請法院裁判解任其現任董事職務? (40 分)
非公開發行且非閉鎖性之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已發行480 萬 股,其中450 萬股為普通股,30 萬股為複數表決權特別股,其每股10 表決權,全部特別股由甲持有;又A 公司章程規定,設有三名董事及一 名監察人。今年A 公司股東常會除有董事、監察人改選案外,另向持股 120 萬股之大股東乙購買土地(下稱購地案),以興建新廠擴充公司產能 之用,而公司購置不動產案,依A 公司章程規定,須經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行之。現A 公司股東常會召開時,共有代表已發行股份350 萬股的股東出席,其中 包括甲、乙均有出席股東會。試問甲對購地案及董事、監察人之選舉案, 各有多少表決權及選舉權?購地案應至少獲多少表決權之同意才通 過?請說明之。(25 分)
甲為A 公司之會計人員,其利用職務之便,盜取A 公司之空白支票一紙, 另偽刻A 公司及A 公司負責人之印章蓋於該支票發票人欄位上,並於 票面金額填載新臺幣(下同)10 萬元,受款人欄位則填上甲。甲隨後提 示該支票,支票之付款人B 銀行因此支付票款10 萬元。嗣後,A 公司 負責人發現公司於B 銀行之帳戶內金額短少10 萬元,始知B 銀行對甲 偽開之支票加以付款一事。試問:A 公司得否請求B 銀行返還10 萬元? B 銀行得否依票據法第71 條第2 項規定:「付款人對於背書簽名之真偽, 及執票人是否票據權利人,不負認定之責。但有惡意或重大過失時,不 在此限。」進而主張其僅於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始應負責?(30 分)
甲向乙購買一輛機車,簽發以A 為付款人,發票日為110 年1 月10 日, 到期日為110 年9 月30 日之匯票予乙,乙將該匯票背書轉讓予丙。試 問:甲於簽發該匯票時,如記載「本匯票應於發票日後一個月,始得請 求承兌」,其效力如何?又甲為上述記載後,乙得否再為有關承兌期限之 限制?(20 分)
已退休之A 公司前董事長甲認識年輕女性友人乙,兩人經常往來聚餐出 遊,某日乙告知甲急需資金周轉,委請甲簽發本票一紙,作為乙向他人 借錢擔保之用,甲不疑有他,於不知情下使用乙提供之俗稱「擦擦筆」 的原子筆簽發一紙票面金額新臺幣(下同)20 萬元的本票供乙使用,兩 人並約定於本票票載到期日前歸還本票予甲或乙給付甲20 萬元票款資 金。嗣後乙將此本票金額變更為90 萬元後,以50 萬元代價,將該本票 背書轉讓售予不知甲乙約定及金額遭變更的丙。丙於本票到期日屆至提 示付款遭拒後,向甲、乙行使票據權利時,甲有無理由可拒絕對丙負票 據責任?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33170
保險業依法以其資金購買公司股票時,在被投資公司之董事選舉中,保 險業有無董事選舉權、被選舉權?若保險業係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 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在被投資公司之董事選舉中,保險業之董事選 舉權、被選舉權,有無不同?民國110 年修法前後有何不同?(20 分)
甲於106 年3 月1 日向A 保險公司投保醫療保險時,甲當場向A 保險 公司之業務員乙表示其患有心血管疾病,曾有就醫紀錄。但乙告訴甲沒 關係,公司還是會准予投保,乙並在要保書的被保險人告知事項欄中就 甲是否曾患有心血管疾病處選填「否」。甲因信賴乙之專業,便在要保書 及被保險人簽章處簽名。之後,甲於109 年8 月進行冠狀動脈手術出院 後,檢具申請理賠資料向A 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35 萬元。惟A 保險 公司主張甲在投保前曾因心血管疾病至醫院門診就醫,卻於投保時對書 面詢問事項未據實說明,故A 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並拒絕理賠。甲則認 為其未違反據實說明義務,A 保險公司應向其為保險給付。試問:本件 應如何處理?(20 分)
美國進口商A 公司在民國108 年10 月間,向臺灣出口商B 公司購買200 卷冷軋鋼卷,雙方約定採取CIF 貿易條件。B 公司委託C 海運公司,將 系爭貨物從臺灣高雄港運送至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紐奧良港。C 海運公司 裝載系爭貨物於船舶後,簽發載貨證券予B 公司。待系爭貨物運抵目的 港後,A 公司持系爭載貨證券請求C 海運公司交貨,受領後卻發現系爭 貨物在運送途中浸水而嚴重鏽蝕,乃向C 海運公司請求損害賠償,雙方 對於應以何國法律作為準據法發生歧見。而系爭載貨證券背面約款有關 準據法,記載為:「應以西元1936 年4 月16 日批准之美國海上貨物運 送法為準據法」。請詳附理由及司法實務見解,回答系爭載貨證券背面所 記載之準據法約款,對A 公司、B 公司及C 海運公司是否具有拘束力? (25 分)
依海商法第24 條規定,為海事優先權擔保之債權包括那些?同次航行 之海事優先權,其順序如何決定?其得優先受償之標的為何?(20 分)
甲受僱於A 海運公司,並為該公司X 貨輪上之海員。自108 年12 月1 日受僱至110 年6 月30 日離職為止,甲只領到10 個月的薪水。試問: 甲就其尚未領取之薪資,是否可優先向A 海運公司求償?(20 分)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 人壽保險公司(下稱A 公司)投保繳費十五 年期之終身人壽保險,約定繳費方式為年繳。甲繳費五年後,因投資失 利,無力按期繳納保險費,而A 公司依系爭保險契約之約定,在保單價 值準備金墊繳保險費而仍有不足時,A 公司經合法催告後,通知甲系爭 保險契約效力停止。而在系爭保險契約停效三個月後,甲身體狀況出現 重大變化,經常咳嗽出血、全身倦怠,甲擔心自己可能罹患不治之症, 故通知A 公司其欲補繳保險費及相關費用辦理復效。請詳附理由回答下 列問題: A 公司得否要求甲進行健康檢查,以決定是否同意復效?(10 分) 倘若甲在系爭保險契約停效一年後,身體狀況才出現重大變化,此時, 甲通知A 公司其欲辦理系爭保險契約復效,並赴A 公司指定之醫療 院所進行健康檢查,而檢查結果發現甲罹患絕症。此時,A 公司得否 拒絕甲之復效申請?(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