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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高考/地特/升等) 104 年刑法考古題

民國 104 年(2015)法制(高考/地特/升等)「刑法」考試題目,共 16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16 題申論題

甲非常想要鋼彈模型,但沒錢購買。某日,甲喝了一大堆酒後,再度進入模型店, 並且因酒精而失去理智的控制,忍不住拿了一隻模型離開商店。店員見狀追了出 去,並且抓住了甲的夾克。甲驚慌之餘,反手推開店員的手,逃離了犯罪現場。甲 怕被警察逮捕,於是拜託乙將其藏匿起來。乙因曾欠甲人情,雖然不太願意,但最 後還是將甲藏匿於自己的租屋處。試問甲與乙的罪責?(25 分)
為配合民國91 年元旦起我國進入WTO,行政院決定「菸、酒、捲菸紙」等,不再 是公告列管的「管制物品」,從民國91 年1 月1 日起,走私菸酒,不再構成懲治走 私條例上之犯罪。試問在民國90 年10 月5 日走私菸酒而觸犯懲治走私條例者,是 否因此即不得再依據懲治走私條例追訴處罰之?(25 分)
刑法第19 條第1 項和第2 項規定,行為人於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致辨識其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降低時,分別予以不罰或 減輕其刑之法律效果。同條第3 項規定:「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 者,不適用之」。請析論第3 項規定之優缺利弊。(25 分)
報應理論的核心,就是實現正義,亦即:「有罪必罰、重罪重罰、輕罪輕罰」。報 應理論強調罪刑相當,重視正義衡平,雖不至於形成治亂世用重典的刑事政策,但 實現正義已非現代刑法的唯一目的。請從刑法的各種制度證明:「實現正義並不是 刑法的唯一目的」。(25 分)
甲爲國稅局稅務人員,得知某上市公司有逃漏稅問題,於是打電話給該公司的負責 人丙,要求兩百萬元的封口費。丙雖然認為公司不是逃漏稅而是節稅,但也知道小 鬼難纏,所以按照甲的交代,讓自己的太太丁與甲的太太乙一起打麻將,並且刻意 輸給乙兩百萬元。試問甲、乙、丙、丁各犯何罪?(25 分)
間接正犯有那些情形?試分析之。(25 分)
甲男趁其妻乙洗澡時瀏覽乙的手機,意外發現乙與乙女公司上司丙有婚外情。甲不 甘綠雲罩頂,於乙赴歐出差一週之際,冒用乙的名義,將已摻有足量致死劇毒之手 工巧克力禮盒透過快遞寄送至公司給丙,並附上載有「從踏上飛機那一刻,無時無 刻不想你」等文字之卡片傳情。丙收下後,不疑有他,與丙有性關係的秘書丁不甘 丙劈腿,亦以針筒將足量劇毒溶液注入巧克力中。正巧丙的重要客戶A 來訪,A 食 下巧克力後,毒發身亡。試問:甲成立何罪?(25 分)
死刑存廢是一項重大的刑法議題。如果廢除死刑,最可能的替代措施,即是終身監 禁不許假釋,或假釋條件嚴格化的長期自由刑。問:終身監禁而不許假釋,是可 行的制度嗎?從我國刑法近年的修正動向,能否得知,官方有意朝廢死的方向努 力?(25 分)
甲經營典當商舖,某日收受了乙拿到店裡典當的一克拉鑽石項鍊。該項鍊附有品質 保證書,而且也附有美國認證公司發行的所有認證編碼。甲上網查詢後,發覺乙並 不是該項鍊的所有人。甲因為太喜愛這條項鍊,所以在乙拿價金要求贖回項鍊時, 謊稱員工以為這條項鍊是流當物品,且已經賣出。乙因為這條項鍊其實是竊取得 來,不敢張揚,於是只好離去。試問甲觸犯何罪?(25 分)
試說明下列各種情形中,行為人之罪責。(每小題5 分,共25 分) 已著手行竊,出於悔悟,而未將標的物取走。 已著手行竊,因嫌標的物經濟價值過低,而未取走。 已著手行竊,恰逢主人歸來,不得已而未將標的物取走。 已著手行竊,誤以為主人歸來,不得已而未將標的物取走。實則,主人並未歸來。 已著手行竊,因恐懼將來有一天東窗事發,而未將標的物取走。
甲於某日深夜應酬喝酒後,駕車返家,途中不慎撞上路人乙,乙受傷昏迷但不足致 死。甲下車察看,發覺周圍沒有其他人在場,唯恐此事影響升職,將乙搬離車道棄 置路旁後,旋即駕車離開現場。乙一直到隔日清晨才被人發現,已休克身亡。事後 證明,乙當時雖然受傷,但無立即生命危險,死亡主因是當晚有寒流,乙因失溫休 克身亡,若甲當時有採取救助行為,乙不至於死亡。試問:甲之刑事責任如 何?(25 分)
關於貪污罪,刑法有「不違背職務受賄罪」與「違背職務受賄罪」,貪污治罪條例 有相同規定。這兩罪的成立,都必須是針對「職務上的行為」。所謂「職務上的行 為」,如果採取「法定職務權限」的見解,成罪的可能性比較小;如果採取「實質 影響力」的見解,則成罪可能性大增。問:實務判決採取何種見解?是否值得贊同? (25 分)
甲生活窮困,某日發覺自己社區法律顧問的姓名與自己相同,於是突然想到致富的 一招。甲用了自己的姓名,在其上加上「律師」的職稱,製作了「顧問特別費請求 書」的文書,向社區的主任委員乙請款。乙雖然懷疑這筆款項的存在,但是仍然支 付了這筆錢。試問甲與乙各觸犯何罪?(25 分)
下列各種情形是否成立脫逃罪?試說明之。(每小題5 分,共25 分) 接受感化教育執行之少年犯甲,自執行處所逃走。 保外就醫之受刑人乙,在就醫期間,棄保逃亡。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被裁處拘留之丙,自執行拘留之處所逃走。 現行犯丁被司法警察逮捕之後,在送往警察局處理途中,丁乘機逃走。 現行犯戊被路人A 逮捕之後,在送往警察局處理途中,戊乘機逃走。
甲趁深夜便利商店員工值班整理貨物之際,欲竊取收銀機內的錢財,正好上門之顧 客乙見甲形跡可疑,出言喝止。甲見事跡敗露,準備騎乘門口尚未熄火之自己機車 而逃逸。極富正義感之乙向前追捕,擋住甲之機車不讓離去,甲為避免被逮捕,急 催油門衝撞乙,乙閃避跌坐地上,甲揚長而去。試問:甲之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醫師甲,擔任某縣政府的衛生局長,同時也在某公立醫院兼差看診。看診期間,甲 數次虛偽填載病歷表,浮報健保費用,並得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給付, 遭到舉發。問:甲成立刑法的詐欺罪,或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偽造文書罪部分,請勿論)(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