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法制(高考/地特/升等) 98 年刑法考古題

民國 98 年(2009)法制(高考/地特/升等)「刑法」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8 題申論題

民國95 年7 月1 日修正施行之共同正犯,其定義與修正前有何不同?試說明之。 (25 分)
試問以下情形是否構成刑法上之「累犯」?並說明理由。 甲1 個月前因犯傷害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 元 折算1 日確定,甲辦理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某日開車上路,因心神不寧,不慎 撞死行人乙。(8 分) 丙因犯強盜罪入監服刑5 年後假釋出獄,假釋中因缺錢花用,遂又持刀搶銀樓, 隨即被逮。(8 分) 丁因犯恐嚇罪遭法院判刑1 年確定,在台北監獄服刑期滿後,出獄當天至西門町 散步,因不滿路人戊投以異樣眼光,竟當街對戊辱罵髒話,經戊提出公然侮辱之 告訴。(9 分)
何謂行為繼續、狀態繼續?請分別舉例說明之。(25 分)
某甲為職棒球員,收受組頭某乙新台幣300 萬元,配合在比賽中放水打假球,為警 長期監控查獲,試問某甲與某乙應如何論處?(25 分)
甲、乙、丙三人均已成年,共謀到某公寓樓梯間竊取他人之機車。商定後,某日夜 間由甲、乙進入公寓樓梯間,丙則在外把風,將他人之機車竊得後同乘離去。問甲、 乙、丙應如何論罪?又如同一時地甲、乙、丙三人均進入公寓樓梯間行竊,論罪有 無不同?請分別說明之。(25 分)
某甲為大樓管理員,代收住戶乙在購物頻道購買之洋酒一瓶,某甲因酒癮難耐,擅 自將該瓶洋酒喝光,嗣後恐東窗事發,遂在大樓掛號物品簽收簿領取人欄上,填載 乙之配偶丙之姓名,嗣乙質問某甲洋酒去處時,某甲遂提示物品簽收簿給乙看,並 表示是丙將洋酒拿走的,導致乙、丙大吵一架,案經某乙提出告訴,試問某甲係犯 何罪責?(25 分)
某甲係成年人,為謀殺死某乙,於民國96 年間自友人處同時取得具殺傷力之改造 手槍1 支、可擊發之子彈1 顆。旋赴某乙住處門前等候,見某乙外出即以該槍、彈 將某乙擊斃,問某甲之行為如何論罪?(25 分)
何謂結合犯?何謂結果加重犯?試舉例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