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陶瓷業噴霧乾燥塔及燒成爐(窯)廢氣中所含氟化物,係由陶瓷原料在高溫加熱過程中釋出,非屬燃燒過程所排放;其廢氣中氟化物毋需經過含氧量換算,依實測值為管制依據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74號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74號解釋
- 對於同一日不同時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之處分,以乙次為原則。惟主管機關得依其違反情節加重其處分程度
- 一、事業於「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廢(污)水管理辦法」發布或相關規定公告三個月後,始提出之工程計畫,不得適用該辦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核給工程執行期限
- 廢/停 甲公司與乙公司所立之工作承攬書內容,由甲公司自備搬運工具及車輛載運其向乙公司承攬之廢料,故從事清除之行為至為明確,且甲公司並未依規定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條之規定應無誤
- 農地重劃區零星集中土地公開標售,經毗連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優先購買後,他項權利人不同意時,可暫不予辦理該零星集中土地與優先購買權人原受分配土地合併為一宗,但他項權利塗銷時,應同時辦理合併登記,合併之前不得受理單獨出售移轉產權登記申請案件
農地重劃區零星集中土地公開標售,經毗連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優先購買後,他項權利人不同意時,可暫不予辦理該零星集中土地與優先購買權人原受分配土地合併為一宗,但他項權利塗銷時,應同時辦理合併登記,合併之前不得受理單獨出售移轉產權登記申請案件
- 執行公私場所周界空氣污染物採樣檢測或臭味判定時,其採樣點或判定點應能合理判定污染物係由欲測之公私場所所排放,並應詳細記載或繪製相關位置及風向圖並註明臭味之性質(如臭蛋味、魚腥味等),以免徒生爭議
- 依停車場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出租公有停車場用地,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不受土地法第25條規定程序限制
依停車場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出租公有停車場用地,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不受土地法第25條規定程序限制
- 遺產管理人持憑法院核准變賣遺產裁定書確定證明申辦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登記機關應予受理
遺產管理人持憑法院核准變賣遺產裁定書確定證明申辦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登記機關應予受理
- 該公司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十條之一所公告之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雖未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工廠登記證,仍得依上開法條查處告發其負責人之違法行為
- 破產管理人申辦破產財團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倘法院已函囑地政機關塗銷原破產登記,得免再檢附法院之證明文件
破產管理人申辦破產財團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倘法院已函囑地政機關塗銷原破產登記,得免再檢附法院之證明文件
- 廢/停 本案該民眾承攬工程之作業方式及具體之設備、械器規模等倘依法應辦理工商登記,則其違反主體為工商場廠,反之,則以個人行為處理
- 無人承認遺產收歸國有登記,應繳納登記費
無人承認遺產收歸國有登記,應繳納登記費
-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交通工具(包括船舶)違反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時,其處罰主體應為使用人或所有人,故船舶若違反排放標準時,應以船主或船長為處罰對象
- 廢/停 有關高週波熔解爐,燒結爐及蒸汽鍋爐產生之廢棄由共同管道收集處理排放時,仍請依規定分別測定廢氣匯集前個別之排氣量,惟蒸汽鍋爐之排氣應以六%含氧量參考基準校正後,再決定其應符合之排放限值,並據以計算混合排放之容許濃度及排放量
- 廢/停 一、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要點」規定,氣狀污染物監測設施應設置於操作方便且量測污染物濃度、排放速率皆具代表性之位置
- 公產管理機關同意臺灣電力公司於公有土地上設立電線桿、地下管線或其他地下井等,如非屬建築法所指之雜項工作物,無土地法第25條規定之適用
公產管理機關同意臺灣電力公司於公有土地上設立電線桿、地下管線或其他地下井等,如非屬建築法所指之雜項工作物,無土地法第25條規定之適用
- 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案件,地政機關是否審查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視為贈與之情形有關事宜
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案件,地政機關是否審查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視為贈與之情形有關事宜
- 重劃區內未列為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仍應以公有土地優先指配
重劃區內未列為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仍應以公有土地優先指配
- 違反環境衛生行為應以違規行為人為處分對象,如同一起造人在同一工地範圍內,委託數承造人同時施工並共同使用同一出入口,其出入口污染案件,在數承造人相互推諉或無法依事實判定,致無法認定違規行為人時,可以起造人為對象予以告發處罰
- 一、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具廢氣收集設備,且其排氣係於收集後經排放管道排放者,則排放管道排放之空氣污染物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管制之;倘污染源未具有效集氣設備及排放管道或空氣污染物逸散排放者,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九條之污染行為管制之
- 廢/停 疑似含多氯聯苯電器設備持有人,可委託本署認可檢測多氯聯苯檢測機構進行取樣及分析,如為同一廠牌型式及相同製造年、月之電容器,得將分批抽樣篩檢執行方式及檢測結果送交本署以研判是否加以列管或解除追蹤
- 戶籍簿上載有絕家再興等字樣者,尚難謂其有繼承原戶主之權利義務
戶籍簿上載有絕家再興等字樣者,尚難謂其有繼承原戶主之權利義務
- 一、有關本署公告金屬表面處理工業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電鍍處理及表面清洗等製程;分別係指從事以化學、電化學等方法,將金屬鍍著於他類金屬或塑膠表面之電鍍處理製程;及包含酸鹼洗之一切表面清洗製程
- 土地法第97條所稱「房屋」,係指供住宅用之房屋而言
土地法第97條所稱「房屋」,係指供住宅用之房屋而言
- 「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承租公有基地房屋優待辦法」係以現役軍人本人在營期間為準
「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承租公有基地房屋優待辦法」係以現役軍人本人在營期間為準
-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一條之規定,該污水下水道系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規定,依同法第三十八條處罰鍰者,處分對象應為申報之管理人。又該系統經下水道主管機關依法指定為下水道機構者,已賦有下水道法之管理權責,即該下水道機構即為水污染防治法之管理人,因此,處分對象為下水道機構。但若該系統未申報管理人,且未被指定為下水道機構,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其處分對象應為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人
- 廢/停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條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經營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應列明專業技術人員與貯存、清除、處理之工具、方法、設備及場所,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另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清除機構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設備及工具購置證明文件,係指自自行購置
-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依本法通知限期補正、改善或申報者,其補正、改善或申報期間,不得超過九十日」
- 廢/停 廣告紙夾於汽車或放置信箱,地方主管機關(省(市)、縣(市)政府)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二條第十一款之規定,得視實際污染情況自行公告為污染環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