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司法院函釋
- 秘台人三字第 1080011857 號
有關法官得否擔任國民小學貧困學生午餐費捐款專戶管理審核委員會委員疑義
- 法律字第 10803507110 號
財團法人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參照,主管機關如審認財團法人每年依其內部獎金規定所編列獎金費用,應係人事費用之「支出」,並非「賸餘」,尚無分配賸餘問題
- 法制字第 10802508700 號
法務部就有關訂定「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乙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0803506290 號
信託行為中,如約定由信託監察人擔任指示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指示權人,因信託監察人同時兼具兩種身分,職務上恐有利害衝突,將難以充分發揮信託監察人設置目的;又諮詢委員會設置目的係在輔助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僅具顧問性質,尚不得代行受託人或信託監察人權限
- 法律字第 10803507090 號
財團法人法第 75 條規定參照,已屬宗教財團法人者,其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等事項,均排除該法適用,從而,原已適用該法之非宗教財團法人擬改隸為宗教財團法人,自無該法第 4 條及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改隸辦法適用
- 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80012322 號
108 年 4 月 24 日修正之家事事件法第 53 條及第 167 條條文自 108年 5 月 3 日施行,併說明該法第 167 條第 1 項但書所謂「有事實足認無訊問之必要者」
- 發法字第 1082000769 號
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第 7 條第 1 項規定及第 8 條第 1項各款規定,醫院於法定職掌內,透過當事人書面同意蒐集其醫療資料,並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法律字第 10803503960 號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5、6、18 條規定參照,政府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之政府資訊,應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又政府資訊公開或提供,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等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但有公益上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 法律字第 10803506740 號
財團法人法第 21 條規定參照,財團法人對私立學校所為獎助或捐贈,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該條第 2 項規定適用,又該項第 1 款所稱「特定對象」,係指依財團法人章程內容觀之,符合其所定要件,於客觀上可得確定其範圍者而言
- 法矯字第 10804000130 號
提示死刑定讞者處遇管理原則之方式
- 廳少家一字第 1080012157 號
檢送 107 年第 3 季及第 4 季少年法庭法官督導少年觀護所報告彙整表,以供法院督導訪視少年矯正機關時參考
- 秘台廳民一字第 1080010581 號
函轉內政部有關機關於判決、國家考試報名等情形,須以教育程度作為審認依據,應逕向學校、教育主管機關查證或請當事人提供之函 1 份
- 廳少家一字第 1080011936 號
檢送司法院 108 年 4 月 3 日秘台廳刑一字第 1080008781 號秘書長函,以供少年法庭法官參考
- 法律字第 10803506590 號
財團法人法第 45 條規定及立法說明參照,財團法人董事長推選及解任一事,非屬該條第 2 項所定重要事項範疇,無須以特別決議方式為之,而應屬董事會以普通決議方式為之事項
- 法檢字第 10800049290 號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關稅配額核配作業,於受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不受洗錢防制法之規範;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財政部委託辦理關稅配額核配作業,向廠商收取履約保證金或權利金後,款項均匯入該行專戶,由政府機關統籌管理,亦無資恐防制法適用
- 法律字第 10803502250 號
財團法人法第 19、20 條規定參照,第 20 條第 2 項所定規範對象為負擔無限責任者,與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有限合夥組織之有限合夥人等負擔有限責任者並不相同,自無該規定之適用;又財團法人運用其財產購買股票,成為股份有限公司或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時,應符合上述規定始得為之;另財團法人如欲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或有限合夥,抑或於有限公司或有限合夥設立後出資成為其股東或有限合夥人時,均應符合本於安全可靠原則所定有助於增加財源投資之項目及額度,始得為之
- 法律字第 10803503480 號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2 條規定參照,就稅捐事項所作成之解釋函令及其他行政規則公開事宜,應優先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又各地區國稅局編訂之「非住家用房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表」,性質上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59 條行政規則,似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9 條第 1 項所定應公開予納稅者知曉之稅捐法令,惟此涉及該法解釋適用,應由主管機關探求立法意旨後,本於權責予以審認
- 法檢字第 10804513340 號
法務部停止適用 92 年 9 月 4 日法檢字第 0920803810 號函示法律問題研究意見
- 法矯署安字第 10804002740 號
法務部矯正署就各矯正機關辦理「律師為受刑人聲請大法官釋憲之處理程序」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803506340 號
公法上不當得利溢領人之繼承人主張限定繼承時,於行政執行之認定上,繼承相關證明文件係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申報或國稅局調查得知財產,非據此即可認定為繼承之全部財產,若行政執行分署對於其財產或執行範圍如有疑義,仍得依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函請移送機關查明或逕依職權調查
- 法律字第 10803506350 號
公務員懲戒與行政罰法規範性質不同,無法比擬適用,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對公務員所為懲處處分,其懲處權行使期間,於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前,自應依釋字第 583 號解釋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尚無法類推適用或採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4 項就行政罰裁處權時效規定
- 法律字第 1080350633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移轉登記予善意第三人,嗣建物使用執照經原核發機關撤銷,得否再設定抵押權涉及民法、土地登記規則、建築法等相關規定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803506360 號
有關委託人為擔保其融資債務清償與受託人所為約定情形,如與「讓與擔保」之外觀及效果並無不同,此部分因與信託法所規範信託關係有別,尚無信託法適用
- 法律字第 10803504360 號
公立大學校長事項應屬公權力行使,而有行政程序法適用,該法第 32 條、第 33 條雖對於迴避設有規定,如另有其他特別法規範與前述規定具有競合關係,自應優先適用特別法;惟如未有競合關係,或特別法未規定者,則仍可適用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
- 法律字第 1080350630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各主管機關主管財團法人依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規定,於108 年編製及公開 107 年度資料監督管理及執行事項之整理說明
- 法制字第 1080250740 號
法務部就「內政部 108 年 4 月 9 日研商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修正草案會議紀錄所附修正後草案研提意見一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0803500960 號
財團法人法第 40 條規定參照,該條第 1 項明定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任期及每屆期滿連任董事人數比例限制,以免形成萬年董事會,並符「他律法人」性質
- 法律字第 10803503920 號
財團法人法第 67 條規定參照,如屬財團法人名稱、捐助財產總額及民間捐助財團法人董事產生方式,既經許可在案,無變更必要,不在應補正之列,均予以明文除外,而所稱「財團法人董事產生方式」,不包括董事名額、資格、政府機關(構)遴聘、指派或同意董事人數比例等非屬董事產生方式情形
- 法律字第 10803503940 號
行政罰法第 3 條規定參照,該條所稱「行為人」定義,僅適用於該法,並非可適用於各個法律,故個別法律或自治條例所規定「行為人」概念或範圍,仍應依各該規定立法文義或意旨解釋認定,尚不得逕行引用上述規定作為認定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為人或受處罰對象之依據
- 法律字第 10803503950 號
法務部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6 條規定,命被處分人將其對銀行之存款債權及孳息移轉為國有之處分,得否移送貴署執行疑義乙案」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