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340號刑事判決
被告丙○○選任辯護人江沛其律師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一、丙○○(所涉妨害名譽罪嫌
被告丙○○選任辯護人江沛其律師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一、丙○○(所涉妨害名譽罪嫌
二、經查,本件原告以被告所犯妨害名譽案件對其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以112年度審附民字第674號裁定移送本院辦理,依前開說明,本件應為本院專屬管轄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上易字第1327號上訴人即被告陳佑宇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602號,中華民國112
書記官蔡忠衛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附表:編號12(以下空白)罪名妨害名譽妨害名譽宣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審易字第1030號公訴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水月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投簡字第429號聲請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何貴珍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2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113年度附民字第44號原告成鴻銘被告劉繼堯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686號原告萬泓毅被告黃千峯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12年度易字第631號),經原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525號原告李權哲被告林信助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12年度易字第860號),經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簡字第3232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康韻珍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2
再者,被告前於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度偵字第11316號妨害名譽案件,辯稱:告訴人(即本案原告)所講的8月14日時間、地點都不對,應該是在6月17日晚上8點多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一、林傳皇(所涉妨害名譽罪嫌部分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86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信助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631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千峯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112年度附民字第1050號原告李祐頡被告劉師宜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12年度易字第725號),經原告提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725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師宜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1579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姿君選任辯護人吳信賢律師黃俊諺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
2.被告曹仰文復與被告李鴻緯另共同基於意圖散布於眾,妨害名譽及使聲請人不當選之犯意聯絡,於111年11月5日22時47分許,由被告曹仰文指示被告李鴻緯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審易字第35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簡士庭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1年
三、被告因前開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認其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該罪依同法第314條前段規定,須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