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66號民事判決
上訴人黃柏恩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被上訴人黎慧文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黎慧文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上訴人黃柏恩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被上訴人黎慧文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黎慧文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重訴字第133號原告林逸千被告陳秀麗上列原告與被告陳秀麗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再字第5號再審原告江洪川再審被告陳瑧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再審原告對於本院113年度訴字第887號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南簡字第488號原告黃瑞瑛訴訟代理人黃逸豪律師被告盧秋燕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雄補字第496號原告方毅森一、上列原告與被告陳采榛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115年度彰簡字第230號原告金山全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金山被告蘇雯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2258號原告蕭文鐘訴訟代理人林福容律師被告蔡淑真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79號原告連素珠訴訟代理人詹睿宇律師被告王培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劉春漢反訴被告即原告凃乃文訴訟代理人陳志峯律師反訴被告凃華庭訴訟代理人曾家貽律師劉彥呈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年度北簡字第1475號原告廖正德訴訟代理人陳榮哲律師被告若真間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俐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114年度訴字第414號原告蕭玉霖訴訟代理人黃煦詮律師複代理人鄭文朋律師被告鍾進生訴訟代理人張右人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失其基礎,則第三人異議之訴中「執行處分及移轉登記是否合法有效」之法律關係,為本件遷讓房屋訴訟是否成立之先決問題。
理由一、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前經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171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字第422號判決確定,第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相對人負擔。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岡簡字第180號原告啟貞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啓貞被告立琦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二、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經本院114年度訴字第1754號判決確定,並諭知訴訟費用由被告即相對人張國榮、張緯祥、張淑慧負擔。
且房屋及土地為各別之不動產,各得單獨為交易之標的,請求遷讓房屋之訴,應以房屋起訴時之交易價額,核定其訴訟標的之價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壢簡字第549號原告黃志頎被告陳郁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雄補字第638號原告阮叔映訴訟代理人陳靖昇律師被告江胤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二、本件原告起訴請求被告遷讓房屋等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1854號上訴人王碧雪被上訴人陳葉(原名陳葉)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