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5年度中原交簡字第13號刑事判決
業據被告楊彥楷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員警職務報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道路攔查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取締酒後駕車案件檢核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酒駕源頭管
業據被告楊彥楷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員警職務報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道路攔查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取締酒後駕車案件檢核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酒駕源頭管
酒類後仍率然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道路,顯見其漠視法令規範,並置他人生命、身體及財產之安全於不顧,其心態實不足取,所幸並未肇事造成他人傷亡或財物損失;惟念其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且本次係其酒駕初犯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節省司法資源,態度尚可,並考量被告本案為酒駕初犯(見卷附法院前案紀錄表),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駕駛車輛種類、肇生交通事故、幸未造成他人傷亡之情節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節省司法資源,態度尚可,並考量被告本案為酒駕初犯(見卷附法院前案紀錄表),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駕駛車輛種類、肇生交通事故、幸未造成他人傷亡之情節
外籍人士,對此亦應有所認識,竟仍罔顧公眾安全,於服用酒類後仍率然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於道路,並業已肇事發生實害,所為非是;惟念其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本次係其酒駕初犯
被告明知酒駕會處罰仍然貪圖自己交通便利,心存僥倖而再度於飲酒後駕車上路,且行駛至車行速度較快之國道高速公路。
因酒後操控力未見順適、精神不集中而煞車不及,並追撞前方由方世權所騎乘之黃牌大型重型機車,是其行為已對交通安全產生具體危害,兼衡其前科素行(見卷附法院前案紀錄表)、首犯酒駕刑案
度交簡字第16號判決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114年7月14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有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在卷可稽,其於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請審酌被告反覆犯酒駕公共危險罪
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94年度偵字第16158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經本院以104年度中交簡字第137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月確定,有前引之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本件已係被告第4次違犯酒駕案件
被告明知酒駕會處罰仍然貪圖自己交通便利,心存僥倖而再度於飲酒後無駕駛執照騎車上路。
證據並所犯法條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A01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且有酒精測定紀錄表、呼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影本、取締酒駕程序證明、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各1份及臺東縣警察局
被告明知酒駕會處罰仍然貪圖自己交通便利,心存僥倖而於飲酒後駕車上路,且不慎發生碰撞事故,致證人陳木山受傷。
證據並所犯法條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A01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臺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執行擴大臨檢、路檢、交通稽查、巡邏『取締酒駕程序證明』、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
嗣同日晚上7時30分許,行經臺中市○里區○○路00號前道路時,為警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攔查,發現其面有酒容散發酒味,對之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34
因為我之前酒駕剛關出來,需要用錢,我有兩個女兒,一個三年級,一個大班。(問:美化帳戶這個20萬元,意思是要讓你的收入看起來很高?)是。
⒉辯護人雖另為被告辯護稱被害人於騎乘機車時曾有酒駕,以及超速,可能影響被害人反應時間,對此鑑定報告亦未加以審酌等語。
三、爰審酌被告酒後騎車之行為,不但漠視自身之安全,更置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於不顧,且先前已有如附表所示之11次酒駕行為經本院判決確定,109年又曾再犯不能安全駕駛案經臺灣臺南地檢署以
另曾有違反保護令及酒駕前科。則被告歷經多次警察調查、檢察官偵查或法院判決,仍未因此記取教訓,反覆實施同類型犯罪。
2、本件係單一超速事件,並非酒駕、毒駕或具有高度公共危險性之違規行為,然被告確裁處6個月的牌照吊扣,對原告日常生活與工作造成及重大影響,已逾比例原則之必要
年度偵字第46084號被告申宗義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一、申宗義前因酒駕之公共危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