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勞動部
共 1,264 則行政函釋,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目前是第 8 頁,共 20 頁。
111 年
- 依據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受理 111 年度第 2 梯次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 申請
公告111.12.20
- 依據勞動檢查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勞動部授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 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及國 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所屬勞動檢查中心執行各轄園區 之勞動檢查業務
公告111.12.20
- 依據勞動檢查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勞動部授權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 理處所屬勞動檢查中心執行該處所轄各科技產業園區、軟體園區及物流園 區之勞動檢查業務
公告111.12.20
- 勞動部公告「技術士技能檢定保密性之術科試題職類級別」,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111.12.16
- 勞動部公告短期補習班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教師工作及外國專業人 才申請從事藝術工作,應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項目,並自 111 年 10 月 29 日生效
公告111.12.15
- 勞動部公告認可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等 15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職 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
公告111.12.15
- 勞動部公告認可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等 28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職 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
公告111.12.14
- 勞動部公告委任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各分署辦理「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 助辦法」所定創業協助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111.12.12
- 勞動部公告「勞動部 111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 3 梯次各職類第 2 次辦理術科測試單位一覽表」
公告111.12.09
- 勞動部公告認可「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 療機構醫事人員(醫師及護理人員類)專業訓練及在職教育訓練之訓練機 構,期間自 111 年 12 月 1 日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止
公告111.12.01
- 勞動部公告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 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之檢驗機構,期間自 111 年 12 月 1 日至 112 年 12 月 15 日止
公告111.12.01
- 勞動部公告雇主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申請聘僱 外國人應備文件,由勞動部自網路查知者,得予免附該應備文件,並自 111 年 11 月 25 日生效
公告111.11.25
- 勞動部公告 111、 112 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 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 5-1 條規定,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等相關 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111.11.25
- 勞動部公告指定「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 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檢驗機構,期間 111 年 11 月 24 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8 日止
公告111.11.24
- 勞動部公告修正「勞動部 112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梯次、職類級 別、報名及測試等相關事項」,第 1 梯次增辦輸電地下電纜裝修職類乙 級,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111.11.17
- 勞動部公告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申請保留揭示安全資料表資訊技術指 引及網路傳輸申請方式,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111.11.17
- 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4 項使勞工延時工時工作,如為輪班 制且有更換班次情形,於事後所給予適當休息,得依同法第 34 條第 2 項所定休息時間給予;非屬輪班制且有更換班次情形,該等勞工其自工作 終止後至再工作前至少應有 12 小時休息時間
函111.11.15
- 勞工疑遭受職業災害時,雇主未依法給予罹災勞工「普通傷病假」或「公 傷病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8 條相較勞動基準法第 43 條 為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先適用原則,應回歸災保法相關規定處理
函111.11.15
- 勞動部公告委託教育部協同辦理在校生丙級專案技能檢定實施計畫,期間 自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公告111.11.15
- 勞動部公告認可「國立成功大學」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醫 事人員(醫師及護理人員類)專業訓練及在職教育訓練之訓練機構,期間 自 111 年 12 月 1 日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止
公告111.11.09
- 勞動部公告認可亞洲大學為辦理「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與相關人員專業 訓練之訓練機構」,認可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7 日止
公告111.11.08
- 勞動部公告指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淡水馬偕紀念醫院 」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等項目之檢驗機構 ,期間自 111 年 11 月 1 日至 113 年 4 月 5 日止
公告111.11.01
- 勞動部公告 111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 3 梯次各職類第 1 次辦 理術科測試單位一覽表
公告111.10.28
- 勞動部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7 條所定被保險人,有從事非本 業或與本業專長無關工作遭遇職業傷病情況,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涉及 同法第 6、13、28、36、9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40 條規定適用之說明
函111.10.13
- 勞動部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前,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發生職業 災害保險事故,於該法施行後本人或受益人申請請領部分失能年金、遺屬 一次金或適用年金併領調整規定,涉及同法第 43、49、58、103、107 條 ,及勞工保險條例第 65-3 條等相關規定適用說明
函111.10.13
- 勞動部為因應法令修正或廢止,台(76)內勞字第 458365 號函等 9 則 函釋與新修正規定未合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1.10.11
- 勞動部公告指定「臺北榮民總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 項目「尿中鉛」等相關項目檢驗機構,期間自 111 年 10 月 7 日至 113 年 10 月 6 日止
公告111.10.07
- 勞動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辦理 112 至 113 年 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及發證等學科測試有關工作,期間自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告111.10.07
- 勞動部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時數、課程 及抵免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111.10.05
- 勞動部公告「勞動部 112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梯次、職類級別、 報名及測試等相關事項」
公告111.09.30
- 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特殊事由,而有延長勞工工時或停止其假 期使其繼續工作,若雇主有於法定期限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機關因故無 法受理,因有通報事實,仍符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4 項及第 40 條第 2 項規定,通報截止期限如屬機關下班時間或放假日,得順延至該機關次 一上班日下班前完成通報
函111.09.30
- 勞動部公告認可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診所等 34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名單、認可類別及認可期間
公告111.09.29
- 勞動部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6 條及第 9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定勞工,經事業單位通知前往辦理報到手續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 致傷害者,涉及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3、36、96 條等相關 規定之說明
函111.09.29
- 勞動部公告修正「勞動部 111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 2 梯次各職 類第 2 次辦理術科測試單位一覽表」,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111.09.23
- 勞工保險條例第 54-2 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44 條規定參照 ,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如被保險人眷屬已另請領勞保、職保年 金給付,或已另由其他被保險人請領勞保、職保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 自不得重複請領加發眷屬補助
函111.09.15
- 政府登記有案職業訓練機構或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單位,依勞工職業 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 條規定,應以其所屬機構或單位為投保單位,為 年滿 15 歲以上在職進修訓練人員辦理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函111.09.14
- 勞動部公告更新「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 醫療機構」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診所名單
公告111.09.02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死亡事故,已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 津貼,惟遺屬未申請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時,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 法施行後,遺屬得依該法第 103 條規定,選擇適用災保法或勞工保險條 例規定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
函111.09.02
- 勞動部公告指定「現代醫事檢驗所」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 項目「血中鉛」檢驗機構,期間自 111 年 8 月 31 日至 112 年 4 月 24 日
公告111.08.31
- 勞動部公告認可「宜興診所」為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 ,期間自 111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13 年 6 月 30 日
公告111.08.30
- 勞動部公告認可「東華醫院」為辦理巡迴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 機構,期間自 111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13 年 6 月 30 日
公告111.08.30
- 因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修正刪除第 297-2 條第 2 項,勞職授字第 1 090201798 號公告失其授權依據,爰予停止適用,並自 111 年 8 月 14 日生效
公告111.08.30
- 被保險人同時受僱於 2 以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6 條所定投 保單位,其中之一單位未依規定辦理投保、退保手續,或職業工會被保險 人另受僱於同法第 6 條所定投保單位,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辦理保險手續 ,且被保險人發生職業傷病保險事故,保險人於發給保險給付後,其「平 均月投保薪資」應就被保險人於該投保單位任職期間,依同法第 28 條規 定計算,不適用同法施行細則第 40 條第 2 項規定
函111.08.24
- 勞動部公告授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中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所屬勞動檢查中心執行各轄園區之勞動檢查業務,期間自 111 年 7 月 27 日至 12 月 31 日
公告111.08.23
- 勞動部公告指定「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 定檢查項目「血中鉛」之檢驗機構,期間自 111 年 8 月 21 日至 114 年 8 月 20 日
公告111.08.19
- 勞動部公告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社福類中階技術工作,認定外國人口語表 達能力語文能力資格附表,達 5 項以上,外國人始符合國(閩南)語文 能力資格
公告111.08.17
- 為保障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之工作者權益,事業單位之首長、主管 以及獲有配車人員之駕駛,僅限於事業單位自行僱用者,勞動 2 字第 0 970004207 號函,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函111.08.17
- 勞動部公告補助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購置訓練評估工具項目, 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111.08.17
- 因 73 年 7 月 30 日制定公布之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2 項業已修正 ,明定延長工時無須經核定業別,亦不依性別分定上限,原條文所定特殊 行業之相關規定,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1.08.16
- 勞動部公告認可「立達診所」為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 ,期間自111 年 8 月 4 日至 114 年 6 月 30 日
公告1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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