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775自然流水之排水權及承水義務

快速跳轉
  1. 1.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
  2. 2.自然流至之水為鄰地所必需者,土地所有人縱因其土地利用之必要,不得妨阻其全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775 條規定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鄰地自然流至之水;該水為鄰地所必需時,縱有利用必要也不得妨阻其全部。

Q · 鄰居的水流到我家,我可以築牆全部擋回去嗎?

不能全擋,自然流來的水有承水義務

依民法第 775 條第一項,自然流至的水你必須承受,不能築牆把它全部推回鄰地,這是承水義務。但你可以在自己土地內做排水溝、疏導設施把水引到該去的地方。第二項反過來保護需要水的一方:當那水是鄰地所必需(例如農業灌溉),上游就算因土地利用必要,也不得妨阻其全部,只能在比例原則下部分調整。

白話解讀

水不會看地界。下雨時鄰居那塊地的水流到你家,你覺得煩,想築個牆把它擋回去。法律說:不行。這條規定自然流來的水你就是得承受,這不是選項,是義務。但法律給你的不只是約束,它同時也在保護你:當你是需要水的那一方,你也有權要求鄰地的水繼續流過來,因為你可能確實依賴它(農業灌溉、生態、日常用水)。第二項更進一步:就算鄰地主張「這是我的土地,我要怎麼用是我的事」,只要你確實需要這些水,他可以部分調整使用方式,但不能把水全部擋掉。這條法律的靈魂是:水是流動的,土地所有權不等於可以對抗自然。它劃出了鄰地之間最基本的分工,讓上下游的關係不會因為一紙地契就變成戰場。

法律定性

民法第 775 條為相鄰關係中關於自然流水的規範,分兩層次:第一項課予土地所有人承水義務,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第二項在該水為鄰地所必需時,限制土地所有人縱有土地利用之必要,也不得妨阻其全部,藉此確立承水義務與排水權的雙向關係,劃定相鄰土地間最基本的水流分工。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鄰居上游把水截走我農田沒水,我可以直接去把他的設施拆掉嗎?

不行,這叫自力救濟,可能反被告毀損或侵入。正確順序是:先存證信函、對方不理就聲請假處分、同時提排除侵害之訴與損害賠償。民法第775條第二項是請求權基礎,配合第184條主張賠償。內行人提示:假處分的關鍵是證明損害無法事後金錢回復,作物枯死、漁塭死魚比單純漏水更容易獲准。

Q2我家地勢低,能不能在邊界蓋擋水牆避免鄰居家的雨水流進來?

不能全擋,但可以做合理的引導設施。民法第775條第一項規定你有承水義務。你能做的是在自己土地內做排水溝、疏導系統把水引到水溝或公共排水,不能用擋水牆把水硬推回鄰地。內行人提示:若水量大到造成損害,該檢討的是上游是否人為改變地形(如加蓋水泥鋪面讓水變多變急),這種人為加重可用第774條反過來要求對方防免。

Q398 年修法把「高地」「低地」改成「鄰地」,對實務影響是什麼?

影響在於承水義務不再只看地勢。以前有些案件因「鄰地不算比我高」逃過這條,現在不行。潮水倒灌、平地間的自然水流、甚至地下水位變化造成的水流移動都可適用。修法理由明文參考日本民法第214條擴大保護範圍。內行人提示:1998 年以前的判例在這一點上已不完全適用,引用時要確認時間點。

Q4鄰居的水流到我家可以擋嗎?

不能全擋。民法775條第一項課予承水義務,自然流至之水須承受,僅能在自己地內設排水溝疏導。

Q5民法 775 條是什麼?

相鄰關係中規範自然流水的條文,第一項承水義務、第二項保護鄰地必需水源的排水權。

Q6什麼叫承水義務?

土地所有人對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負有不得妨阻、必須承受的法定義務。

Q7承水義務和排水權差在哪?

承水義務是被動承受自然流水(第一項);排水權是鄰地就必需之水要求不得全部阻斷的權利(第二項)。

Q8鄰居截斷我農地水源怎麼辦?

蒐證 → 確認地號身分 → 存證信函引用第二項『不得妨阻其全部』 → 緊急時聲請假處分 → 提排除侵害之訴。

Q9地勢低想避免雨水流進來該怎麼做?

不能築擋水牆推回,但可在自己土地內做排水溝、疏導系統把水引到水溝或公共排水。

Q10水源被截斷可以求償多少?

配合民法184主張侵權賠償:作物枯死、修復費、營業損失等實際損害,須舉證因果關係。

Q11怎麼證明對方阻斷的是『必需』的水?

提出灌溉依賴紀錄、用水歷史、農損與作物枯死對比照片,必要時聲請水利或地形鑑定。

Q12民法 775 vs 779 過水權差在哪?

775管自然流水的承水義務,779管人工引導排水須擇損害最少處所並支付償金,要件與補償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民法775條(自然流水)民法779條(過水權)
水的來源因地勢、降雨自然流動,非人為人為疏通、引導之排水
權利義務性質承水義務(被動承受)+排水權主動疏水須擇損害最少處所方法
是否須補償原則不生補償問題因疏水致鄰地損害應支付償金
可否全部阻斷必需之水不得妨阻其全部受過水地得請求擇害輕處所

民法775條(自然流水)

水的來源
因地勢、降雨自然流動,非人為
權利義務性質
承水義務(被動承受)+排水權
是否須補償
原則不生補償問題
可否全部阻斷
必需之水不得妨阻其全部

民法779條(過水權)

水的來源
人為疏通、引導之排水
權利義務性質
主動疏水須擇損害最少處所方法
是否須補償
因疏水致鄰地損害應支付償金
可否全部阻斷
受過水地得請求擇害輕處所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民法第214条(自然水流に対する妨害の禁止)
韓國민법 제221조(자연유수의 승수의무와 권리)
中國民法典第290条(相鄰不動產用水、排水)
德國§ 37 WHG(Wasserhaushaltsgesetz, wild abfließendes Wasser)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640(écoulement naturel des eaux)
美國Surface water「civil law rule」/ natural flow doctrine(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s § 833)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3

立法沿革 2

(0181119 制定)

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   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而為低地所必需者,高地所有人縱因其土地之必要,不得防堵其全部。

(0980112 修正)

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   自然流至之水為鄰地所必需者,土地所有人縱因其土地利用之必要,不得妨阻其全部。

立法理由一、水流固以高地流向低地為常,但潮水逆溯、平地相流,間亦有之,如為自然流至,土地所有人悉有承受之義務,爰仿日本民法第二百十四條規定,將第一項「高地」、「低地」等文字修正為「鄰地」,並酌作文字修正。   二、第二項原規定「高地」、「低地」、「所有人」及「妨堵」等文字,配合前項用語酌作修正。又為期語意明確,爰於「土地」之後增列「利用」二字。

(0181119 制定)

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   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而為低地所必需者,高地所有人縱因其土地之必要,不得防堵其全部。

(0980112 修正)

一、水流固以高地流向低地為常,但潮水逆溯、平地相流,間亦有之,如為自然流至,土地所有人悉有承受之義務,爰仿日本民法第二百十四條規定,將第一項「高地」、「低地」等文字修正為「鄰地」,並酌作文字修正。   二、第二項原規定「高地」、「低地」、「所有人」及「妨堵」等文字,配合前項用語酌作修正。又為期語意明確,爰於「土地」之後增列「利用」二字。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775 條規定:「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自然流至之水為鄰地所必需者,土地所有人縱因其土地利用之必要…」(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77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775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