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436-19 條(訴訟費用額之計算及文書)
- 1.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時,應確定其費用額。
- 2.前項情形,法院得命當事人提出費用計算書及釋明費用額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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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9,小額訴訟法院於判決時即確定訴訟費用額,勝訴方無須另行聲請,判決書本身就是含費用數字的執行名義。
Q · 小額訴訟贏了,還要另外跑程序才能拿回裁判費嗎?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9,小額訴訟的法院為訴訟費用裁判時就要直接確定費用額,勝訴方無須像普通訴訟那樣另依第91條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判決書本身即為載有具體費用數字的執行名義,可直接持向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法院並得命當事人提出費用計算書及釋明費用額之文書。
白話解讀
贏了官司之後,普通訴訟還要另外向法院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這第二輪程序常讓勝訴者再花幾個月才拿到裁判費和必要費用的退款。小額訴訟直接跳過這一輪:法官在判決時就把訴訟費用金額算清楚,你拿到的判決書本身就是帶著費用數字的完整執行名義。法院也可以要你提出計算書和單據釋明金額。對贏家來說是時間和心力的雙重節省;對輸家來說意味著從敗訴那一刻起,你欠多少裁判費、影印費、證人旅費全都黑字白紙,沒有再打混的空間。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9規範小額訴訟程序的訴訟費用額確定方式:法院為訴訟費用裁判時,應於同一判決中直接確定其費用額,而非另循獨立程序核算,藉此讓勝訴當事人取得載明費用數字、可逕付強制執行的判決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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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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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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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訴訟費用包含律師費嗎?▾
原則上不包含。依第77條之23,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和其他必要費用(郵資、證人旅費、鑑定費等),律師酬金只有在特定強制律師代理程序才例外列入。小額訴訟不強制律師代理,律師費要自己吸收。
Q2費用計算書不會寫怎麼辦?▾
其實很簡單:一張紙列出項目、金額、單據編號,照抄收據數字即可,例如裁判費1,000元附收據影本、郵資80元附黏貼單。法官很少深究單項金額合理性,只要你有單據就好,單據正本記得留一份。
Q3小額訴訟贏了還要另外聲請確定費用嗎?▾
不用。依第436條之19,小額訴訟法院為訴訟費用裁判時就直接確定費用額,與普通訴訟須另依第91條聲請的獨立程序不同,判決書本身即為含費用數字的執行名義。
Q4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9是什麼?▾
規定小額訴訟法院在判決時直接確定訴訟費用額,免去另跑確定程序,是小額程序省時的關鍵設計。
Q5訴訟費用額確定是什麼意思?▾
由法院核定當事人應負擔之裁判費及必要費用的具體金額,使其成為可逕付強制執行的明確債權。
Q6小額訴訟的訴訟費用包含哪些?▾
裁判費、郵務送達費、證人旅費、鑑定費等程序直接產生的必要費用(第77-23條),不含律師費。
Q7什麼是費用計算書?▾
當事人列明各項訴訟費用項目、金額及單據編號的書面,供法院核算費用額,照收據抄即可。
Q8小額訴訟費用計算書怎麼寫?▾
一張紙列項目、金額、單據編號,例如裁判費1,000元(附收據影本)、郵資80元(附黏貼單),總計寫清楚。
Q9小額訴訟判決後怎麼拿回裁判費?▾
判決已載明費用額,待確定後持判決書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本金與費用一併取回。
Q10小額訴訟裁判費多少錢?▾
標的金額10萬元以下第一審裁判費固定1,000元(第77-13、77-16條),多數人不請律師更划算。
Q11費用額怎麼釋明?▾
提出裁判費收據、郵資黏貼單、證人旅費及鑑定費收據等單據正本或影本,對應計算書項目即可。
Q12小額訴訟確定費用 vs 普通訴訟第91條差在哪?▾
普通訴訟須判決確定後另聲請確定費用額(兩輪);小額訴訟由本條併入本案判決一次確定(一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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