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民事訴訟法 第 570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 570 條已於民國 102 年刪除,原規範婚姻事件訴訟能力,現由家事事件法規範。
Q · 民事訴訟法第 570 條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 570 條已於民國 102 年 4 月 16 日刪除。原本規範未成年夫妻就婚姻無效或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仍有訴訟能力,刪除後相關程序整體移至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二章婚姻事件程序處理,不再於民事訴訟法重複規定。
白話解讀
本條原規範未成年夫妻就婚姻無效或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的訴訟能力,民國102年4月16日刪除。刪除原因: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二章已就婚姻事件程序整體規範,不再於民事訴訟法重複規定。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 570 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人事訴訟程序,規範未成年夫妻於婚姻無效或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的特別訴訟能力,民國 102 年因家事事件法施行而刪除。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