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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581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581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婚姻事件承受訴訟程序已移由家事事件法統一規範。
Q · 民事訴訟法第581條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581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條文規範婚姻事件原告於判決確定前死亡時,其他有權提起同一訴訟之人得於三個月內承受訴訟;自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婚姻事件全面改由家事法院依家事事件法處理,本條因此走入歷史。
白話解讀
這條原本規範婚姻事件訴訟中,原告在判決確定前死亡時,其他有權提起同一訴訟的人可以在三個月內承受訴訟。民國102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婚姻事件全部改由家事法院依家事事件法處理,本條因此走入歷史。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581條為已刪除條文。其原規範婚姻事件訴訟中原告於判決確定前死亡時之承受訴訟程序,於民國102年配合家事事件法整合婚姻事件程序而刪除。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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