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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613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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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本條原規定撤銷監護宣告之訴不得合併提起他訴或追加、反訴,以維持程序單純。民國 102 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將監護及輔助宣告事件全部非訟化,本條因此走入歷史。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613條為已刪除條文。原條文限制撤銷監護宣告之訴不得合併提起他訴、追加或反訴。民國102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後,相關事件非訟化,本條走入歷史。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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