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民事訴訟法 第 616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616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撤銷監護宣告之訴改依家事事件法非訟程序處理。
Q · 民事訴訟法第616條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616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規定撤銷監護宣告之訴的判決與保護處分,自家事事件法施行後改為非訟程序,由家事法院依家事事件法辦理,本條不再適用。
白話解讀
本條原規定法院認撤銷監護宣告之訴有理由者應以判決撤銷,並得為保護受監護人之必要處分。民國 102 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後改為非訟程序,本條刪除。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616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第九編人事訴訟程序,規範撤銷監護宣告之訴;民國102年配合家事事件法非訟化而刪除,現行相關事件依家事事件法處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