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3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621 條

(刪除)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621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撤銷監護宣告之聲請現依家事事件法第四編辦理。

Q · 民事訴訟法第621條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621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條文規定撤銷監護宣告之聲請準用成年人監護宣告程序,但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將監護及輔助宣告事件全面非訟化、整批移列至家事事件法第四編,本條因失其規範必要而刪除。現行欲撤銷監護宣告,應依家事事件法相關規定向少年及家事法院聲請。

白話解讀

這條原規定撤銷監護宣告聲請準用成年人監護程序。民國102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將監護及輔助宣告事件全部非訟化,分別於家事事件法第四編第十章、第十一章另定程序,本條失其必要而刪除。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621條為已刪除之程序準用條文。其原規範撤銷監護宣告聲請之程序準用,於民國102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因監護宣告事件全面非訟化並移列至家事事件法第四編而刪除,現已無實質適用空間。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事訴訟法第621條是什麼?

已刪除的程序條文,原規定撤銷監護宣告聲請準用監護程序。

Q2第621條為什麼被刪除?

因家事事件法將監護宣告事件非訟化並整批移列至第四編。

Q3撤銷監護宣告現在依哪一條?

依家事事件法第四編家事非訟事件相關規定。

Q4撤銷監護宣告要去哪裡聲請?

向受監護人住所地的少年及家事法院聲請。

Q5什麼情況可以撤銷監護宣告?

受監護原因消滅,例如精神狀況回復、可獨立處理事務時。

Q6誰可以聲請撤銷監護宣告?

本人、配偶、四親等內親屬、監護人、輔助人或檢察官等。

Q7刪除條文還能引用嗎?

可作為修法沿革引用,但不得作為現行有效法源主張。

Q8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差在哪?

監護宣告針對不能辨識意思者,輔助宣告針對辨識能力顯不足者。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old_民訴621new_家事事件法
規範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21條(準用監護程序)家事事件法第四編家事非訟事件
事件性質訴訟化/準用人事訴訟程序非訟化,程序更簡便
管轄法院普通法院民事庭少年及家事法院
現行效力已刪除(民國102年)現行有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日本家事事件手続法(後見開始審判の取消手続)
🇰🇷 韓國가사소송법·민법 성년후견 종료 관련 규정
🇨🇳 中國民法典監護相關規定(依民事訴訟法特別程序處理)
🇩🇪 德國FamFG(Betreuungssachen, Aufhebung der Betreuung)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