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事訴訟法 第 77-3 條(原告應負擔對待給付之計算)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原告應負擔之對待給付,不得從訴訟標的之價額中扣除。
  2. 原告並求確定對待給付之額數者,其訴訟標的之價額,應依給付中價額最高者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qecz60603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對待給付:指債權債務關係中的兩方當事人應給對方的給付,處於對價關係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