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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77-7 條(典權涉訟其價額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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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典產回贖權涉訟,以產價為準;如僅係典價之爭執,以原告主張之利益為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7:典產回贖權涉訟以產價(現值)為準,僅典價爭執以原告主張利益為準,兩者裁判費差距極大。

Q · 典權打官司,裁判費怎麼算?

看你爭回贖權還是只爭典價金額

依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7,要分兩種情況。第一種,爭的是「能不能回贖」(回贖權本身),訴訟標的價額以「產價」即不動產現值為準,裁判費高。第二種,雙方都同意可回贖、只爭「典價金額多少」,則以原告主張的利益額為準,通常是雙方對典價的差額,裁判費低很多。同一棟老房子,回贖權爭議可能以兩千萬計費,典價爭議可能只以幾十萬計費。

深度解讀

典權是一種正在消失的制度:你把房子「典」給別人,拿到一筆典價,對方可以使用你的房子,但你保留將來付錢把房子「贖回來」的權利。現在幾乎沒有人新設典權了,但歷史遺留的典權案件偶爾還會冒出來,特別是在老一輩的家族不動產糾紛中。這條處理的是:如果為了典權打官司,訴訟標的價額怎麼算?兩種情況。第一種,爭的是「能不能回贖」(贖回權本身),價額就是房產的現值。第二種,爭的只是「典價到底是多少」(雙方對當初約定的金額有分歧),價額按原告主張的利益額來算。兩種情境的金額差距可能非常大:一棟老房子現值三千萬,但典價可能只有幾十萬(因為是幾十年前的價格)。搞混了,裁判費差一百倍。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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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事訴訟法第 77-7 條規定:「因典產回贖權涉訟,以產價為準;如僅係典價之爭執,以原告主張之利益為準。」(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事訴訟法第 77-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事訴訟法第 77-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