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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77-7 條(典權涉訟其價額之計算)

因典產回贖權涉訟,以產價為準;如僅係典價之爭執,以原告主張之利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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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7:典產回贖權涉訟以產價(現值)為準,僅典價爭執以原告主張利益為準,兩者裁判費差距極大。

Q · 典權打官司,裁判費怎麼算?

依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7,要分兩種情況。第一種,爭的是「能不能回贖」(回贖權本身),訴訟標的價額以「產價」即不動產現值為準,裁判費高。第二種,雙方都同意可回贖、只爭「典價金額多少」,則以原告主張的利益額為準,通常是雙方對典價的差額,裁判費低很多。同一棟老房子,回贖權爭議可能以兩千萬計費,典價爭議可能只以幾十萬計費。

白話解讀

典權是一種正在消失的制度:你把房子「典」給別人,拿到一筆典價,對方可以使用你的房子,但你保留將來付錢把房子「贖回來」的權利。現在幾乎沒有人新設典權了,但歷史遺留的典權案件偶爾還會冒出來,特別是在老一輩的家族不動產糾紛中。這條處理的是:如果為了典權打官司,訴訟標的價額怎麼算?兩種情況。第一種,爭的是「能不能回贖」(贖回權本身),價額就是房產的現值。第二種,爭的只是「典價到底是多少」(雙方對當初約定的金額有分歧),價額按原告主張的利益額來算。兩種情境的金額差距可能非常大:一棟老房子現值三千萬,但典價可能只有幾十萬(因為是幾十年前的價格)。搞混了,裁判費差一百倍。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7 為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的特別規定,針對典權涉訟區分兩種計算基準:因典產回贖權涉訟者,以不動產現值(產價)為準;如僅為典價金額之爭執者,以原告主張之利益為準。此條決定典權訴訟的裁判費級距。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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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什麼是典權?跟抵押權有什麼不同?

典權是把不動產交給對方使用收益,換取一筆典價,日後可以付同額的錢把不動產贖回來。抵押權是拿不動產擔保債務,不動產還在你手上使用。最大差別:典權人可以實際住在裡面或出租,抵押權人不行。典權在台灣已經不能新設了(民國99年修法刪除),但舊的仍然有效。

Q2祖輩典出去的房子現在能贖回來嗎?

法律上原則可以,但實務障礙不少。第一,你要證明自己有繼承回贖權的資格。第二,回贖要付的典價是當初的金額,不是現值。第三,官司的裁判費用產價(現值)計算,門票錢就不便宜。若對方在典權存續期間改建或增建,贖回時增建部分的權利歸屬會有爭議。

Q3典權涉訟的訴訟標的價額怎麼算?

回贖權爭議以產價(不動產現值)為準;僅典價爭議以原告主張之利益為準,兩者裁判費差距極大。

Q4什麼是典權?

支付典價而占有他人不動產並為使用收益的物權,出典人得在期限內付原典價回贖;民國99年起已不能新設。

Q5什麼是產價?跟典價有什麼不同?

產價是不動產的現值,用於回贖權涉訟;典價是當初典出時約定的金額,兩者可能相差百倍。

Q6回贖權是什麼意思?

出典人支付原典價以消滅典權、取回不動產的權利,可繼承,是典權官司的核心標的之一。

Q7祖輩典出去的房子怎麼贖回來?

確認繼承回贖權資格→調登記簿謄本→備齊產價證明→向典權人主張回贖,協商不成提訴訟。

Q8典權官司的裁判費怎麼算?

回贖權爭議以產價(現值)約1.1%計;僅典價爭議以原告主張的利益(多為差額)計,後者低很多。

Q9回贖權涉訟大概要花多少裁判費?

以現值計,例如兩千萬現值的裁判費約二十餘萬元;典價差額數十萬的爭議則僅數千至上萬元。

Q10怎麼證明典權存在與內容?

到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調閱登記簿謄本,確認典權登記、典價金額與有無約定回贖期限。

Q11回贖權爭議 vs 典價爭議價額算法差在哪?

回贖權爭議以產價(現值)為準偏高;典價爭議以原告主張利益為準偏低,一字之差裁判費差百倍。

Q12典權 vs 抵押權差在哪?

典權人可實際使用收益不動產,抵押權人不行;典權已不能新設,抵押權仍普遍適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redemption_disputedian_price_dispute
爭執標的回贖權本身(能不能贖)典價金額(多少錢約定)
價額計算基準產價(不動產現值)原告主張之利益(多為差額)
裁判費級距高(依現值約 1.1%)低(依差額計算)
典型金額示例老房現值兩千萬典價差額數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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