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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77-8水利涉訟其價額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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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利涉訟,以一年水利可望增加收益之額為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台灣的法律體系裡藏著一些你永遠不會主動去找、但某天可能突然需要的角落。水利訴訟的價額計算就是其中一個。當兩個農場主人、兩個工廠、或一個社區跟隔壁工地為了「誰能用這條水」吵上法院,法院第一步不是聽你的委屈,而是算「這場官司值多少」。值多少決定你要先繳多少裁判費,決定走簡易程序還是通常程序,甚至決定你能不能上訴到最高法院。這條的計算方式非常直覺:你因為這場水利糾紛,一年能多賺多少?那個數字就是訴訟標的價額。不是水利設施本身的造價,不是土地的市價,而是「一年可望增加的收益」。這意味著同一條水圳,對種稻的農民和對開水力發電的公司,訴訟價額可能差十倍。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日本民事訴訟費用等に関する法律 第4条(訴訟の目的の価額の算定)— 概念平行,無水利專條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0920114 增訂)

因水利涉訟,以一年水利可望增加收益之額為準。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本條係原民事訴訟費用法第十二條移列。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20114 增訂)

一、本條新增。   二、本條係原民事訴訟費用法第十二條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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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事訴訟法第 77-8 條規定:「因水利涉訟,以一年水利可望增加收益之額為準。」(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事訴訟法第 77-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事訴訟法第 77-8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