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4 分鐘4 分鐘4 分

民事訴訟法 第 95-1 條(國庫負擔訴訟費用)

快速跳轉

檢察官為當事人,依本節之規定應負擔訴訟費用時,由國庫支付。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95條之1規定,檢察官為當事人依法應負擔訴訟費用時,由國庫支付,不由檢察官個人負擔。

Q · 檢察官打民事官司輸了,訴訟費用誰付?

由國庫支付,不由檢察官個人負擔

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之1,當檢察官在死亡宣告、監護宣告等公益事件中成為當事人,且依訴訟費用分擔規則應由其負擔費用時,該筆費用由國庫支付,而非檢察官個人掏腰包。這讓相對人勝訴後可向國庫求償,不會出現對方是公務員、執行不到費用的情況。

深度解讀

檢察官出現在民事法庭裡,多數人會愣一下。刑事案件裡檢察官很常見,但民事?其實法律上有幾種特殊情境,檢察官會站在當事人的位置:替失蹤人聲請死亡宣告、替無法自理的人聲請監護宣告,或者反過來被拉進來當撤銷這些宣告的被告。問題來了,如果檢察官這一方依照訴訟費用分擔的規則應該付錢,錢從哪來?他不可能自己掏口袋。這條給出答案:國庫買單。聽起來只是一條記帳規則,但它背後的意思是,國家派檢察官出來處理這些涉及公益的事件,就不能讓費用問題成為障礙。你作為相對人,也不用擔心「贏了官司但對方是公務員付不出訴訟費用」這種荒謬情境。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立法沿革 2 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事訴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事訴訟法第 95-1 條規定:「檢察官為當事人,依本節之規定應負擔訴訟費用時,由國庫支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事訴訟法第 95-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事訴訟法第 95-1 條的立法沿革共 2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