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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38 條

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於被告自訴人代理人準用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於被告之代理人並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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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38 條規定代理人準用辯護人五項規定:人數上限、委任書狀、送達規則、審判中閱卷權與律師資格替代。

Q · 我請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能做哪些事?

依刑事訴訟法第 38 條,代理人準用辯護人四項規定:人數不得逾三人(§28)、委任應提出書狀(§30)、數代理人送達適用合一規則(§32)、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33 第 1 項);被告之代理人另準用第 29 條(律師外加輔佐人之規定)。代理人不能行使辯護人的接見通信權(§34)。

白話解讀

一個問題:你的訴訟代理人走進法院後,他到底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這條就是答案的索引表。它把辯護人的核心權利(選任人數限制、委任書狀提出、權限範圍、閱卷權)打包準用到代理人身上。但這裡藏著一個不對稱:被告的代理人多準用一條第29條(關於送達效力),自訴人的代理人不準用。為什麼?因為自訴代理人必定是律師(第37條第2項),不需要第29條那種保護非律師代理人的規定。這個區別看起來是細節,但如果你搞混了誰能做什麼,程序上的錯誤可能讓你的權利主張直接失效。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38 條為代理人權限的索引性條款,透過準用辯護人相關條文,賦予代理人五項程序權能:人數上限三人、委任書狀提出義務、數代理人合一送達、審判中閱卷權,以及被告代理人特有的律師資格替代規定,是刑事程序中代理人行動範圍的法律基礎。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事代理人可以閱卷嗎?

可以,但限於審判中(準用第 33 條第 1 項)

Q2代理人可以幫被告接見羈押中的家人嗎?

不行。第 34 條接見通信權不在準用範圍

Q3刑事代理人最多可以委任幾個?

三個,準用第 28 條的辯護人人數限制

Q4代理人需要提出委任書狀嗎?

必須,準用第 30 條,且應於每審級個別提出

Q5法院送達給代理人算數嗎?

被告代理人算數(準用第 29 條),自訴代理人不準用

Q6代理人和辯護人差在哪?

代理人代當事人到場行使訴訟權,辯護人專為被告防禦

Q7非律師可以當代理人嗎?

被告代理人在輕罪案件可以(§36),自訴代理人必須律師(§37 第 2 項)

Q8108 年修法改了什麼?

限縮準用第 33 條範圍為「第 1 項」,避免與被告本人閱卷權重疊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defendant_agentprivate_prosecutor_agent
準用條文範圍§28、§29、§30、§32、§33 第 1 項§28、§30、§32、§33 第 1 項(不含 §29)
資格要求輕罪案件可非律師(§36),重罪須律師強制律師(§37 第 2 項)
送達於代理人效力視為送達於本人(準用 §29)不準用 §29,須另行送達本人
閱卷權限審判中可檢閱卷宗證物審判中可檢閱卷宗證物
接見通信權無(§34 不在準用範圍)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 46 條(訴訟代理人權利義務)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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